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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卷十

更新时间:2021-01-23 16:22:06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于殿中。

  秋,桃、李實。大水,河決東郡金堤。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殺。

  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奉稱。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百寮各修其職,□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

  六月,罷典屬國並大鴻臚。

  秋九月,複太上皇寢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治鐵飛,語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醜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財振貸。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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