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宋纪·宋纪五十七

更新时间:2021-02-19 06:36:14

  丙子,辽以左伊勒希巴玛噜为契丹行宫都部署。

  丁丑,以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马遵为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以疾自请也。遵寻卒,录其子侄二人。遵性乐易,言时政得失,不为激讦,故多见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称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举便籴粮草薛向提点河北刑狱,仍兼提举便籴粮草。当河北大水,民乏食,诏辍太仓米六十万斛以赈之;向以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远不时至,请出本司米四十万石以代之。

  丙申,诏三司使、副,体量在省判官才否以闻,从知谏院陈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军节度使、知并州庞籍为观文殿大学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马光建议筑堡,籍檄麟州如光议。及郭恩等败殁,诏侍御史张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陈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责。而籍为御史劾奏,罢节度使,光不自安,三上书乞独坐其罪,不报。

  己亥,殿中丞、国子监直讲孙复,治《春秋》,著闻于时。既疾,韩琦言:“请选书吏给纸札,命其门人祖无择即家录之。”书藏秘阁,特官其子。复卒,又赐钱十万。复恶胡瑷为人,在太学常相避。瑷治经不如复,而教养诸生过之。

  庚子,高丽贡于辽。

  先是王洙侍迩英阁,讲《周礼》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选士如此,今率四五岁一下诏,故士有抑而不进者。为今之计,孰若裁其数而屡举也!”下有司议,咸请易以间岁之法,则无滞才之叹;荐举数既减半,主司易以详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诏:“自今间岁贡举,进士、诸科,悉解旧额之半;又别置明经科;旧置说书举,今罢之。其不还乡里而寓户它州以应选者,严其法。每秋试,自县令、佐察行义,保任之,上于州;州长、贰复审察得实,然后上本道使者类试。已保任而后有缺行,则州、县皆坐罪;若省试而文纰缪,坐元考官。”又用孙抃奏,诸州解试额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额。

  庚戌,辽禁职官于部内假贷贸易。

  辛亥,立内降关白二府法。

  癸丑,诏:“大臣所举馆职,自今令中书籍记姓名,候在官员数稍少,即选文行为众所推者与试,其考校无得假借等第。”从知谏院陈旭言也。

  戊辰,辽以太皇太后不豫,曲赦行在五百里内囚。己巳,太皇太后殂,谥钦哀。钦哀自听政,弑其嫡后,为国人所不服。既废而复迎,以不得颛政,猜忌兴宗,然犹干预政事。郡王特布家奴济哩节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无验,当反坐,以钦哀言,竟不加罪,亦不断付其主,仅籍没焉。宁远军节度使萧白掠乌库德寽勒都详兗迪噜之女,强为妻,亦因钦哀言,仅杖而夺其官。兴宗末年,政刑废弛,亦多由钦哀使然。时钦哀诸弟惟孝友尚存,先以柴册恩遥授洛京留守,致仕,至是进封丰国王。

  是岁,夏改元奲都。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三年(辽清宁四年)

  春,正月,壬申朔,辽主如鸭子河。

  己卯,以福州进士陈烈为安州司户参军。

  烈笃于孝友,从学者数百人。天章阁待制曹颖叔知福州,荐之,授本州州学教授。于是翰林学士欧阳修又荐之,故有是命。烈皆辞不受。

  甲申,封江夏民妻张氏为旌德县君,表其墓曰“烈女”。初,里中恶少谢师乞过其家,持刀逼张,欲与为乱,张大骂;至以刃断其喉,犹能走禽师乞以告邻人。事闻,特褒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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