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

卷九·志氏姓

更新时间:2021-04-13 02:09:47

  〔一八〕史记酷吏传:“周阳由为河东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索隐引风俗通云:“胜屠即申屠也。”

  〔一九〕“韩氏、言氏”当作韩言氏。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晋韩厥生无忌,无忌生襄,襄生鲁为韩言氏。”氏族略五“鲁”作“子鱼”。按无忌、襄并见左传。

  〔二0〕“婴氏”当作韩婴氏。元和姓纂云:“晋韩宣子玄孙韩婴为韩婴氏。”

  〔二一〕元和姓纂、氏族略四并引作“褐余氏”。按当作“褐氏、余氏”,即韩褐氏、韩余氏。广韵九鱼“余”字注云:“晋卿韩宣子之后,有名余子者,奔于齐,号韩余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云:‘韩余,世本:“韩宣子子余之后氏焉。”’又云:‘韩褐,英贤传曰:“韩厥后。”’韩褐、韩余,此称褐氏、余氏,亦犹韩言、韩婴之不言“韩”也。宣二年左传晋有余子之官,韩氏盖尝有为此官者。广韵:“名余子”,“名”当是“为”。世本“子余”,亦“余子”之误。氏族略引世本正作“余子”。说宛修文篇有韩褐子。○铎按:姓纂十三曷、氏族略四“褐余氏”即据此书误本。

  〔二二〕宣二年左传云:“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嫡子而为之田,以为公族。”成十八年传云:“韩无忌为公族大夫。”襄七年传云:“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十六年传云:“韩襄为公族大夫”,杜注:“无忌子。”公族氏盖公族大夫之后也。○铎按:秦氏亦谓公族氏盖无忌后。

  〔二三〕“也”疑当作“地”。

  〔二四〕韩奕。“普”今作“溥”。郑笺:“燕,安也。大矣彼韩国之城!乃古平安时众民之所筑完。”释文云:“王肃、孙毓并云此燕国。”○铎按:诗韩奕之梁山、韩城乃燕地之梁山、韩城,在今河北固安县,非今陕西之梁山、韩城。顾炎武日知录卷三、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卷二并据此文及水经圣水注、?水注辨之,经义述闻卷廿五王引之说同。说诗者习知陕西有古韩国,乃以之当燕地之韩侯城,皆未考地理故也。

  〔二五〕按韩西盖即朝鲜。“朝”误为“韩”;“西”即“鲜”之转,故尚书大传以“西方”为“鲜方”。史记朝鲜传云:“朝鲜王满者,故燕人也。自始全燕时,尝略属真番、朝鲜。”索隐云:“按汉书,满姓卫,击破朝鲜王而自王之。”

  毕公高与周同姓,封于毕,因为氏〔一〕。周公之薨也,高继职焉〔二〕。其后子孙失守,为庶世〔三〕。及毕万佐晋献公,十六年使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魏封万〔四〕,今之河北县是也。〔五〕魏颗又氏令狐〔六〕。自万后九世为魏文侯〔七〕。文侯孙罃为魏惠王,五世而亡〔八〕。毕阳之孙豫让,事智伯,智伯国士待之,豫让亦以见知之恩报智伯,天下纪其义〔九〕。魏氏〔一0〕、令狐氏、不雨氏、叶大夫氏、伯夏氏、魏强氏〔一一〕、豫氏,皆毕氏,本姬姓也。

  〔一〕史记魏世家。○铎按:僖廿四年左传:“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御览六百十八引颖容云:“史记不识毕公文王之子,而言与周同姓。”

  〔二〕书康王之诰:“毕公率东方诸侯”,疏引王肃云:“毕公代周公为东伯,故率东方诸侯。”

  〔三〕“庶世”魏世家作“庶人”。

  〔四〕以上本魏世家。世家云:“赵夙为御,毕万为右,以伐霍、耿、魏,灭之。以耿封赵夙,以魏封毕万。”此文有脱误。闵元年左传云:“灭耿,灭霍,灭魏,赐赵夙耿,赐毕万魏。”

  〔五〕汉书地理志:“河东郡河北,诗魏国,晋献公灭之,以封大夫毕万。”

  〔六〕晋语令狐文子,韦昭注:“魏颗之子魏颉也。”襄三年左传疏云:“世族谱,魏颗、魏绛俱是魏犨之子,颗别为令狐氏,绛为魏氏。”唐书宰相世系表云:“颗以获秦将杜回功封令狐,生文子颉,因以为氏。”

  〔七〕礼记乐记疏引世本云:“万生芒,芒生季,季生武仲州,州生庄子绛,绛生献子荼,荼生简子取,取生襄子多,多生桓子驹,驹生文侯。”○铎按:史记索隐引世本作“毕万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此云“自万后九世为魏文侯”,与乐记疏所引世本合。秦嘉谟辑补世本取索隐,张澍世本?集补注取乐记疏,而谓芒、季为二人恐误。果如其说,则此文当删“后”字,殆不然矣。

  〔八〕汉书地理志云:“自毕万后十世称侯,至孙称王,七世为秦所灭。”按魏世家自惠王至王假被虏凡七世。○铎按:六国表同。此云“五世而亡”,盖独数襄、哀、昭、安厘、景愍五王耳。若并惠王、王假计之,则为七世。

  〔九〕赵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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