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卷九·天道

更新时间:2021-04-12 19:06:57

  《春秋繁露》云:“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君不坚,则邪臣乱其官。故为天者务刚其气,为君者务坚其政。”丁鸿《日食封事》: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纵横。其言出于此。

  元祐末,日食不尽如钩。元符末,日食正阳之朔。此皆有阴慝见于9象,志壹之动气也。

  元祐七年三月望,月食既。王岩叟言:《汉·历志》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复既。按元丰八年八月望,食之既,今未及二十三食而复既,则是不当既而既也。愚谓:月食之既,犹儆戒如此,况日食乎!

  医书《素问》之中,亦尝有九星之言。王冰注云:“上古世质人淳,九星垂明。中古道德稍衰,标星藏曜,故星之见者七焉。九星谓:天蓬、天内、天冲、天辅、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盖从标而为始,所谓九星者此是也。”《楚辞》刘向《九叹》云:“讯九鬿音祈。与六神。”注:九鬿,谓北斗九星也。《补注》谓:北斗七星,辅一星在第六星旁,又招摇一星在北斗杓端。《北斗经疏》云:“不止于七而全于九,加辅、弼二星故也。”与《素问注》不同。《曲礼》招摇在上,注:招摇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正义》引《春秋运斗枢》云:“北斗七星: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摇光则招摇也。”《淮南·时则训》注:招摇,斗建也。《楚辞补注》以招摇在七星之外,恐误。徐整《长历》曰:“北斗七星间,相去九千里,皆在日月下。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

  王介甫云:“云,阴中之阳。风,阳中之阴。”朱文公云:“纬星,阴中之阳。经星,阳中之阴。”按《素问·天元纪大论》:天有阴阳,地亦有阴阳,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颜之推《归心篇》:孔毅父《星说》,皆仿屈子《天问》之意。然《天问》不若《庄子·天运》之简妙。巫咸祒之言,不对之对,过柳子《天对》矣。傅玄《拟天问》,见《太平御览》。

  古诗“黄姑织女时相见”之句,此所云“黄姑”,即“河鼓”也,吴音讹而然。

  《黄帝风经》曰:“调长祥和,天之善风也。折扬奔厉,天之怒风也。”见《御览》。《周官》:小祝宁风旱。汉代田之法,能风与旱。此昌黎所以讼风伯也。

  《太平御览》以五色云列于咎征。宋景平元年,有云五色如锦,而徐羡之废帝。韩魏公五色云见之事,不见于国史,疑家传之增饰也。

  《龙城录》“月落参横”之语,《容斋随笔》辨其误,然古乐府《善哉行》云:“月没参横,北斗阑干。亲友在门,忘寝与餐。”《龙城录》语本此,而未尝考参星见之时也。

  《天经》,绍兴三十年王及甫上。朱文公谓:类集古今言天者,极为该备。

  星始则见于辰,终则伏于戌。自辰至戌正于午,中于未。《尧典》举四时之正,以午为中;《月令》举十二时之中,以未为中。以火星论之,以午为正,故《尧典》言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以未为中,故《月令》言季夏昏火中。至申为流,故《诗》曰“七月流火”。以辰为见,以戌为伏,故《传》曰:“火见于辰,火伏而蛰者毕。”诸星亦然。《诗·定之方中》亦以十月中于未也。朱子曰:“尧时昏旦星中于午。《月令》差于未,汉、晋以来又差。今比尧时似差及四分之一。”

  《后魏·天象志》曰:“班史以日晕五星之属,列《天文志》。薄蚀慧孛之比,入《五行说》。七曜一也,而分为二《志》,故陆机云:‘学者所疑。’”

  凡星皆出辰没戌,故五星为五辰。十二舍亦为十二辰。

  弧与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举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斗。《月令正义》。二十八宿连四方为名者,唯箕、斗、井、壁四星。《诗正义》。

  《唐·天文志》:咸通中,荧惑镇太白,辰星聚于毕、昴,在赵、魏之分。诏镇州王景崇被衮冕,军府称臣以厌之。衰世之政,其怪如此。是谓人妖,何以弭变?

  《月令》凡二傩:一以季春,一以仲秋。郑康成谓:阴气右行,季春之中,日行历昴;阳气左行,仲秋之月,宿直昴、毕。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于是索室驱疫以逐之。王居明堂礼曰:“季春出疫于郊,以攘春气。仲秋九门磔攘,以发陈气,御止疾疫。”然则民之疾,系乎日星之行度。古者,圣君范围于上,贤相变理于下,是为天地之良医。皇建有极,五福锡民,莫不寿考且宁。傩所以存爱民之意而已。

  《唐志》:测景在浚仪岳台。按宋次道《东京记》:宣德门前天街西第一岳台坊,今祥符县西九里有岳台。《图经》云:“昔魏主遥事霍山神,筑此台祷于其上,因以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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