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灯会元

卷二

更新时间:2021-04-12 01:06:11

  如水作冰,而湿性不易。若能悟此性,即是法身。本自无生,何有依托?灵灵不昧,了了常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然多生妄执,习以性成。喜怒哀乐,微细流注。真理虽然顿达,此情难以卒除。

  须长觉察,损之又损,如风顿止,波浪渐停。岂可一生所修,便同诸佛力用?

  但可以空寂为自体,勿认色身;以灵知为自心,勿认妄念。妄念若起,都不随之,即临命终时,自然业不能系。虽有中阴,所向自由。

  天上人问,随意寄托。若爱恶之念已泯,即不受分瑕之身,自能易短为长,易为妙。

  若微细流注,一切寂灭,唯圆觉大智朗然独存,即随机应现千百亿化身,度有缘众生,名之为佛。谨对。”

  释曰:马鸣菩萨撮略百本大乘经宗旨,以造大乘起信论。

  论中立宗,说一切众生心,有觉义不觉义。觉中复有本觉义、始觉义。上所述者,虽但约照理观心处言之,而法义亦同。

  彼论谓从初至“与佛无殊”,是本觉也。从“但以无始”下,是不觉也。从“若能悟此”下,是始觉也。始觉中复有顿悟渐修。

  从“若能”至“亦无所去”,是顿悟也。从“然多生妄执”下,是渐修也。

  渐修中从初发心乃至成佛,有三位自在,从初至“随意寄托”者,是受生自在也。从“若爱恶之念”下,是变易自在也。从“若微细流注”下至末,是究竟自在也。又从“但可以空寂为自体”至“自然业不能系”,正是悟理之人朝暮行心修习止观之要节也。宗密先有八句之偈,显示此意。曾于尚书处诵之,奉命解释。偈曰:

  “作有义事,是惺悟心。作无义事,是狂乱心。狂乱随情念,临终被业牵。

  惺悟不由情,临终能转业。”

  师会昌元年正月六日,于兴福院诫门人:令舁尸施鸟兽,焚其骨而散之,勿得悲慕以乱禅观。

  每清明上山讲道七日,其余住持仪则当合律科,违者非吾弟子。言讫坐灭。道俗等奉全身于圭峰,荼毗得舍利,明白润大。后门人泣而求之,皆得于煨烬,乃藏之石室。暨宣宗再关真教,追谥定慧禅师。塔曰青莲。西东土应化圣贤附文殊菩萨文殊菩萨一日令善财采药,曰:“是药者采将来。”善财遍观大地,无不是药。却来白曰:

  “无有不是药者。”殊曰:“是药者采将来。”善财遂于地上拈一茎草,度与文殊。文殊接得,呈起示众曰:

  “此药亦能杀人,亦能活人。”文殊问庵提遮女曰:“生以何为义?”女曰:

  “生以不生生为生义。”殊曰:

  “如何是生以不生生为生义?”女曰:“若能明知,地水火风四缘未尝自得,有所和合而能随其所宜,是为生义。”殊曰: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卷一

下一篇: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