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昭帝上官太后,被珠襦,废少帝为昌邑王。
《列仙传》曰:朱仲者,会稽市贩珠人,汉高后时,募市三寸珠,乃诣阙上之,赐金五百,鲁元公主私以七百金,从仲求之,仲献四寸珠而去,不知所之,汉武故事曰:帝起神屋堂,以白玉为帘,玳瑁为押。
《汉书》曰:董偃与母卖珠为业,偃年十三,随母入馆陶公主家,左右言其夭,好,召见曰:吾为母养之,因得幸。
《东观汉记》曰:显宗时,锺离意为尚书,交趾太守坐赃千金,徵还伏法,诏以资物班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上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於盗泉之水,曾参回车於胜母之间,恶其名也,此赃秽之宝,诚不敢拜受,帝嗟叹曰:清乎尚书之言,乃更以库钱三十万赐之。
谢承《后汉书》曰:孟尝为合浦太守,郡境旧采珠,以易米食,先时二千石贪秽,使民采珠,积以自入,珠忽徙去,合浦无珠,饿死者盈路,孟尝行化,一年之间,去珠复还。
又曰:汝南李敬,为赵相,奴於鼠穴中得系珠,珰珥相连,以问主簿,对曰:前相夫人,昔亡三珠,疑子妇窃之,因其去妇,敬乃送珠付前相,相惭,追去妇还。
《续汉书》曰:扶风人王[《太平御览》八百零二作士。]孙奋,居富而性吝,梁冀自以马乘具遗之,从贷钱五千万,奋以五百万与之,冀大怒,乃告郡县,劾奋母为其守藏婢,云盗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奋兄弟,死於狱中,悉没资财,亿七千馀万。
《三辅故事》曰:秦始皇葬骊山,起陵高五十丈,下以水银为泉,以明月珠为日月。
《魏略》曰:大秦国出明珠夜光珠真白珠,夫馀出珠,珠大如酸枣。
《魏志》曰:文帝问苏则曰:前破酒泉张掖,西域通使敦煌,献径寸大珠,可复求市益得不,则对曰:若陛下化洽中国,德流沙漠,即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帝嘿然。
《蜀志》曰:宋豫使吴,孙权遗豫大珠一斛。
《搜神记》曰: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缉绩,其人能泣珠。
又曰:随侯行,见大蛇伤,救而治之,其后蛇衔珠以报之,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堂,故历世称焉。
又曰:吴王夫差女名玉,死亡,童子韩重,至冢前哭祭之,女乃见形,将重入冢,遗径寸明珠。
又曰:有玄鹤为弋人所射,穷而归哙参,参收养,疗治疮,疮愈而放之,后鹤夜到门外,参执烛视之,鹤雌雄双至,各衔明珠以报参焉。
《三秦记》曰:昆明池,昔有人钓鱼,纶绝而去,遂通梦於汉武帝,求去钓,帝明日戏於池,见大鱼衔索,帝曰:岂梦所见耶,取而放之,间三日,池边得明珠一双,帝曰:岂非鱼之报耶。
万震《南州异物志》曰:合浦民善游,采珠儿年十馀岁,便教入水,官禁民采珠,巧盗者,蹲水底,刮蚌得好珠,吞而出,裴氏《广州记》曰:鲸鲵目,即明月珠,故死不见有目精。
《幽明录》曰:汉武帝幸河渚,闻弦歌之音,俄而有老公及年少数人出,皆长八九寸,为帝奏乐饮酒,老公顾命取洞穴之宝,一人受命,下没川底,得一大珠,径数寸,明耀绝世,上问东方朔,朔曰:河底有一穴,深数百丈,中有赤蚌,生此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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