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传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求乎阴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暗恐犯之,故营也。
尚书逸篇曰:北社惟松惟柏,南社为梓,西社为槐。
《白虎通》曰: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地报功也,社稷所以有树何,所以表功也。
《淮南子》曰:禹劳天下,故死而为社,周弃作稼穑,死而为稷。
又曰:夫穷乡之社,叩瓮拊缺,相和而歌曰:以为乐也,常试为之,击建鼓,撞巨锺,乃始知夫瓮缺之足羞也,夫至道之论,亦学者之建鼓也,芜乡之社,易为黍肉,芜国之稷,易为求福。
《庄子》曰: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牛,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
《论语》曰: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论衡》曰:亡国之社,屋其上,栈其下,绝於天地,夫春秋藩社,周以为戒。
《汉书》曰:高祖时,天下已定,诏御史,宜於丰治枌榆社,尝以春羊彘祀之。
又曰:社者土地,宗庙王者所居,稷者百穀之王,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者为之主礼。
《毛诗》曰:乃立冢土。
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汉书》曰: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飨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徐州牧岁贡五色土各一斗。
又曰:陈平既娶张氏女,资用益饶,游道日广,里中社,平为之宰,分肉食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矣。
又曰:栾布,吴军时,以功封为俞侯,燕齐之间,皆为立社,号曰栾公社。
又曰:[本条《太平御览》五百三十二作博物志。]周之正月受社牲之首,以出种于帝籍,蚕人受社雍祭,以沐蚕种,上辛,乃射里社[御览作黑牲。]于帝郊,以祈来年之丰。
汉旧事曰:天子太社,以五土为坛,封诸侯者,取其土,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方色,立社於其国,故曰受茅土。
《搜神记》曰:中兴初,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尽[《初学记》十三作昼。]见神光照社,初探试之,乃得黄金,自是诸子官学,并有芳名,至玚七世显,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