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類聚卷四八引作「龍,命汝作納言,朕命惟允」,與尚書舜典原文最切近。
〔一二二〕點校本後漢書光武帝紀注據東漢書刊誤補「常」字,甚是。續漢百官志即作「常侍曹尚書」。今據補。
〔一二三〕據初學記卷一一改「一」作「人」。又其引作漢官之文。
〔一二四〕「袁紹檄豫州注」係「為袁紹檄豫州」之誤。
〔一二五〕初學記卷一一僅一引,孫注誤。
〔一二六〕初學記卷一一引作漢官。
〔一二七〕廣池本唐六典卷一考訂曰:「鄭氏通志略引漢官儀,「史」下有「籀」字,六典脫之。」甚是。通典亦作「史籀篇」,孫注誤。
〔一二八〕唐六典卷一「受書」引作「受事」。
〔一二九〕孔本書鈔卷八五引作漢官典儀。孔廣陶按:「「典儀」當作「典職」。本鈔六十諸尚書左右丞篇引,正作「典職」。」又御覽禮儀部亦引作漢官典職。孫輯乃沿陳本之訛。
〔一三0〕初學記卷一一「夜」上引有「晝」字。
〔一三一〕此上書鈔卷六0、初學記卷一一均作漢官典職之文,且「以」上皆引有「或」字。按通典職官、唐六典卷一、錦萬花谷前集卷一二均有「或」字,御覽偶脫之。
〔一三二〕據御覽卷二一五、初學記卷一一引補「薰」字。又初學記卷一一「端正」下有「妖麗」二字,「香爐」下有「香囊」二字,與他引異。
〔一三三〕孔本書鈔卷六0仍引作「賜服」,下又引「赤管大筆」等十字。孫輯乃從陳本。
〔一三四〕初學記卷一一兩引此條,孫輯脫注。
〔一三五〕影宋本御覽作「北宮二作」,孫輯所據本誤。
〔一三六〕初學記卷二一敘事引作漢書,事對中引作蔡質漢官。又御覽卷六0五亦作漢官典職之文。孫輯引誤。
〔一三七〕廣池本唐六典作「尚書郎曹」。
〔一三八〕「明帝」原誤作「武帝」,據書鈔卷六0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