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據後漢書范滂傳注補「掾」字。續漢志補注引應劭曰,亦有「掾」字。
〔三二〕孔本書鈔卷五0「州郡」下引有「事」字。
〔三三〕通典卷二0引作「自者謂之輔」。
〔三四〕通典卷二0「」下有「拜」字,疑此脫。
〔三五〕據後漢書鮑昱傳注刪「稱」字。
〔三六〕後漢書和帝紀注引作「經明行修,能任博士」,御覽卷六二八引亦同。
〔三七〕後漢書和帝紀注、御覽卷六二八「明達法令」均作「明曉法律」,「文中」作「文任」。
〔三八〕後漢書和帝紀注、御覽卷六二八「明足以決」均作「明足照姦,勇足決斷」。
〔三九〕後漢書和帝紀注、御覽卷六二八「皆有」引作「皆存」,「廉公」引作「清公」。
〔四0〕後漢書竇憲傳注「幽」下引有「冀」字,後漢書南匈奴傳注亦同。而通鑑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無「并」。又「騎」原誤作「驕」,據諸引而改。
〔四一〕孔本書鈔卷五一「趙王」下引有「乃」字,又引書作漢官。
〔四二〕此引又見類聚卷六八,孫輯脫注。
〔四三〕漢書有百官公卿表,東觀漢記有百官表,皆不稱志。稱百官志者,自謝承後漢書始,然應劭不得而見之。疑原引有誤。俞安期唐類函刪「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黃山校補曰:「柳從辰曰:「據紀,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無紀年不著年號者,蓋注實闕「永」字,「平」字亦殘其半,遂訛為「十」字也。」黃說是。
〔四五〕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八「齋有疾」引作「恒齋」。據下文謠諺,恐當以作「恆齋」為是。
〔四六〕御覽卷二二八「被病」引作「瘦弱」。
〔四七〕「收」原作「取」,初學記卷一二、類聚卷四九、御覽卷二二八均引作「收」,據改。
〔四八〕「論」原作「議」,據初學記卷一二、類聚卷四九、御覽卷二二八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