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卷八十二

更新时间:2021-04-09 11:15:15

  王侯世子殇服议(晋 宋)

  晋有问者曰:某国中尉虞某(按本论无国名,亦无虞名。)访太常王冀云:"台赠国王第二郎,年在殇,为世子,臣当有服不?"冀云:"礼无从君服殇之文。夫臣从君而服,以其体尊承绪,非继成人与殇也。苟为代嫡,君为之服,则臣以何而不从服乎?若以礼无文者,亦可不服,长子之下殇也。"

  宋庾蔚之谓:"臣以义服,故所从极於三年。经举重服必从,则轻不从可知也。若从服世子之殇,亦可从服嫡妇,岂其然乎?唯小君非从,故与君同。"

  继殇后服议(晋)

  晋刘系之问荀讷:"礼丧服小记'为殇后者,服以其服'。按郑玄云:'言为后者,据承之也。殇无为人父之道,以本亲之服服之。'按礼取后,或可緦麻之亲,或五服之内。若如郑旨,各从本亲,则为殇后者,可有无服之理。殇虽无为人父之道,今既承之,不得不称之为父。称之为父而无服之处丧,即情寻义,无服之理有疑。"讷答曰:"今相承继,在殇者既殁之后,主人近亲,皆以殇服服之,疏族为后,更当斩縗三年,轻重殊駮,非称情立文也。且后大宗,当为祭主,於先人轻降之服,不可久废祭祀。若应重服者,记当曰服斩,文约而旨明。今之所服,似非服重也。当以为后之故,本施成人,而不从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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