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卷六十一

更新时间:2021-04-09 11:12:59

  十一年六月,敕诸卫大将军、中军中郎、郎将袍文:千牛卫瑞牛文,左右卫瑞马文,骁卫大虫文,武卫鹰文,威卫豹文,领军卫白泽文,金吾卫辟邪文,监门卫师子文。每正冬陈设,朝日著甲,会日著袍。

  二十六年,肃宗为皇太子,受册,太常所撰仪注,有服绛纱袍之文。太子以为与皇帝所称同,上表辞不敢当,请有以易之。上令百官详议。尚书左丞相裴耀卿、太子太师萧嵩等奏曰:"谨按衣服令,皇太子具服,有远游冠,三梁,加金附蝉九首,施珠翠,黑介帻,发缨緌,犀簪导,绛纱袍,白纱中单,皂领、褾、撚,白裙襦,方心曲领,绛纱蔽膝,革带,剑,佩,绶等,谒庙还宫、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释奠则服之。其绛纱袍,则是冠衣之内一物之数,与裙襦、剑、佩等无别。至於贵贱之差,尊卑之异,则冠为首饰,名制有殊,并珠旒及裳采章之数,多少有别,自外不可事事差异。亦有上下通服,名制是同,礼重则具服,礼轻则从省。今以至敬之情,有所不敢,衣服不可减省,谓须更变名。望所撰仪注,不以绛纱袍为称,但称为具服,则尊卑有差,谦光成德。"议奏上,手敕改为朱明服,下所司行用焉。

  其三品以上服,准武德四年敕大科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六品以上,服丝布,杂小绫,交梭及双紃,其色黄。六品、七品饰银。八品、九品鍮石。流外庶人服、绫、絁、布,其色通用黄白,饰用铜铁。

  贞元七年十一月,令常参官复衣绫袍,金玉带。至八年十月,赐文武常参官大绫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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