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卷十九

更新时间:2021-04-09 11:08:15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馀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

  ○三公

  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

  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天地灾变即皆策免,自太尉徐防始焉。灵帝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

  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司徒为卿。)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大唐因之。

  ○宰相

  黄帝置六相。

  尧有十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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