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繁体)

第三四四回

更新时间:2021-03-13 14:44:15

於是二人又細談了一會。

獄吏在外潛聽甚明,便一一轉告施公。施公聽說,當即笑道:「此中果有冤枉,殺人者果非其人了。」因密傳張玉球進內問道:「你家中平日往來之人,可有口吃而狐臭的嗎?」張玉球見問,沉吟了一會,當即稟道:「平日來往之人,只有個裁縫金二朋如此。」施公聽說金二朋三字,更與夢中銅鏡歌相合,不覺笑道:「爾可知殺許炳文的,就是此人嗎?」張玉球好生驚異。施公便將夢示銅鏡,及授以密計的話,告訴一遍。張玉球這才明白。施公道:「候本部堂提到金二朋審明之後,再與爾女及衛生作主。」張玉球唯唯退下。施公備了文書,飛差前往丹徒縣提金二朋;並傳知丹徒縣,一並應解來轅聽審,暫且按下。

再說浙江紹興府山陰縣,有個銀匠姓吳名喚質仁,向在北京開店。這吳質仁有個胞妹,名喚婉姑,也隨著哥哥在京中居住。因婉姑曾許原籍一個秀才,喚作劉國材。那年,吳質仁有個表弟,是個舉人,因進京會試已畢。吳質仁因思妹子年紀已大,應當出嫁了,就籌劃些奩資,托他表弟帶同他妹子,一齊回籍,送他妹子於歸。他表弟將他妹子帶回,擇了吉期,出嫁之後,第二日,不料他妹子的丈夫,及他妹子、婆婆,皆被人殺死。當時報官相驗。山陰縣問了一堂,即硬指他妹子與表弟通姦,謀害親夫與他婆婆。當下就定了罪名,秋後俱已處斬。

吳質仁因在京中,不能分身,聞知此事,也疑惑他妹子與表弟通姦。如此隔了一年,吳質仁因有事回南。這日,走至淮安城內一家當鋪裡,要與這典內的東家說話;忽見有人手持金釵一隻來當。吳質仁瞥眼看見,卻認得是自己手制之物--贈給他妹子出嫁的,因暗道:「為何落在這人手內?」因念及他表弟向非苟且之人,妹子又極其端莊,其中定有冤枉。因一面請典主人請將那當金釵的人圈住,一面就請繕了狀詞,到施公那裡喊冤。欲知施公是否准詞,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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