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道:「妻子新死。」又問道:「他家尚有何人?」李氏道:「他有個祖母,今年已七十多歲,雙目不明。還有前妻生的兒子,今年三歲,寄在他丈人家過活。」施公道:「你既與他有奸,後來便怎麼害你親夫與你女兒呢?」李氏道:「由此日往月來,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婦人凡到婆家去,皆係兩頭說謊,因此娘、婆兩家,皆不知道情節。這日小婦人剛從吳良家走未多遠,先見丈夫走來。其時丈夫並未看見,小婦人終是膽怯,當晚也就回來夫家。過了幾日,又去吳良家內,將這話告訴吳良,原欲與他拆散。哪知吳良甘言蜜語,小婦人受騙,就答應了,也不料起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聽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約到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見了丈夫就要殺他。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他又指著小婦人說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小婦人被他嚇得也不敢喚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嚇昏了。他便將刀拋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復又撕了塊布,將丈夫嘴塞住,就從身上掏出一根釘來。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將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了。此時小婦人已嚇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我那秀珍女兒從牀上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不如一起斬草除根。』說著,又將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內,尋出根針來,在秀珍肚臍戳進去。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他見二人皆死,復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即使有人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只得依允他了。」說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著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當日就將吳良提到。施公隨坐晚堂,先問了一遍。吳良仍思抵賴。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王開槐實係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抵罪。」施公道:「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實在想得好毒!」吳良道:「此法並非小的想到。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內住著。那房裡牆上有個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十年來總未破案,因此才想出這個計策來。」施公道:「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吳良道:「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施公又道:「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吳良道:「小人記不清了。」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將吳良口供錄下,分別收監,聽候擬罪。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