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六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51

  (十)「牡氣」,各本均作「牝氣」。按此指懷妊母馬恐被牡馬所傷害,「牝」顯係「牡」字之誤,茲據《月令》鄭注改正。

  (十一)「詰」,明抄誤作「誥」,他本不誤。

  (十二)「繼收」,各本均作「繼放」,《月令》鄭注作「繫收」。按此時正當收馬入廄,「放」顯係「收」字之誤,茲據《月令》改正。「繼」古通「繫」。

  (十三)此條及下面「三羸五駑」條,與《初學記》卷二九及《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伯樂相馬經》文基本相同;《太平御覽》引《伯樂相馬經》並有下面「墮地無毛」條。《要術》下文相馬眼、耳、鼻、口等文,亦錯見於二書所引《伯樂相馬經》;《御覽》所引,又較《初學記》為多。可能《要術》出自《相馬經》,但《要術》不標明出處,當非掠美(材料來源,《要術》都標明出處),又為可疑。據此推測,更可能是《相馬經》摭拾自《要術》而假託為「伯樂」的。

  (十四)「髀」,張校、明抄作「●」,黃校陸錄作「●」,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騧」,均誤;金抄、漸西本作「髀」,《初學記》及《事類賦》引《相馬經》同,茲改正。

  (十五)此處脫文,金抄、明抄空一格,黃校、湖湘本空二格。

  (十六)所有「肺」字,金抄、明抄均訛作「胏」。按「柿」,音肺,指木片。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般若燈論》:「今江南謂斫削木片為肺。」現在江、浙口語中還稱鉋花為「木柿」,就是這個字。而果樹的柿字,原作「」,今寫作「柿」。由於「市」、「」的混淆,因亦混「胏」為「肺」,或「●」亦訛寫作「●」,茲改正。

  (十七)明抄、湖湘本均作為「」,金抄原作為「健」,後校改作「」,字書無此字,但舊刻之書,多以「」為「健」,《要術》他處尚多,茲一律改從今字。

  (十八)此條及下條,《司牧安驥集》(以下簡稱《安驥集》)及《元亨療馬集》(以下簡稱《療馬集》)並引為《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文,除個別不起作用字眼外,文字全同,疑係後人摘取《要術》文而假託為「王良先師」的。又此段專就內臟和外形的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立論,「腎欲得小」,無下文,和相肝、心、脾、肺四臟既不連類相稱,五臟實缺其一,又插進六腑的「腸」,可能有竄亂脫誤。「王良先師」照樣沒有改正,其為託偽,更為明顯。

  (十九)「前肩守肉」,各本同。「守」,《安驥集》、《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則作「府」。「守」、「府」均對「四下為令」而言,此處指肩膊部肌肉。

  (二十)本條三「致」字,各本同。後二者通「至」(《療馬集》引《王良先師天地五臟論》即作「至」)。至於「乘致」,應理解為「乘傳致遠」的省詞,《療馬集》引無「致」字,於義為疏。

  (二一)「側小骨」,金抄、黃校、張校、明抄同(金抄倒作「側骨小」),湖湘本作「側八骨」。

  (二二)自「水火欲得分」這條以下至「蹄欲厚三寸,硬如石」條止,所謂「馬援《銅馬相法》」,錯見於此中各條。唐李賢注《後漢書‧馬援傳》引《銅馬相法》全文如下:

  「水火欲分明。水火在鼻兩孔間也。上脣欲急而方,口中欲紅而有光:此千里馬。頷下欲深。下脣欲緩。牙欲前向。牙欲去齒一寸,則四百里。牙劍鋒,則千里。目欲滿而澤。腹欲充,欲小。季肋欲長。懸薄欲厚而緩。懸薄,股也。腹下欲平滿。汗溝欲深長。而膝本欲起。肘腋欲開。膝欲方。蹄欲厚三寸,堅如石。」

  (二三)上下條均係相馬頭部,此條忽然相到兩股間,殊覺突兀,疑係他處錯入。

  (二四)「頰欲開,尺長」,各本同。《安驥集》及《療馬集‧相良馬論》(以下簡稱《相良馬論》)均無「尺長」二字。《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馬援《銅馬相法》(疑係《伯樂相馬經》文錯入《銅馬相法》,否則《銅馬相法》至宋時較唐李賢所見又有所附益)亦無此二字而逕連下文作:「頰欲開而膺下欲廣一尺以上」。據此,疑《要術》「尺」係「而」字之誤,應作「頰欲開而長」。

  (二五)「頰前」,各本同;《太平御覽》卷八九六引《銅馬相法》作「頸前」。按「鞅」原是馬頸上革帶,應以作「頸前」為長。

  (二六)「尻」,金抄、明抄作「」,是「居」的古寫,俗沿訛為「尻」字,據湖湘本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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