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34

  「二0」「椽」、「箔」原是養蠶的一套工具(參看卷五《種桑柘》篇注釋「三三」),這裏只是說架起椽木作為簾箔的支架。

  「二一」「朳」,晒穀物時攤開扒攏的一種農具,《玉篇》:「無齒杷也」,即今木扒。

  「二二」河北省滄縣的晒乾棗法:將棗放在秫箔中,堆成屋脊形,早上用木扒輕輕扒下六分之一,每隔一小時扒一次,至中午共扒六次,下午則每隔一小時半向中央聚攏一次,到日落共聚四次。晚上用席蓋,早上揭開。約經十日左右水分少至10%時,即可貯藏。群眾稱此種晒法為「扒六拘四」(見河北農業大學編《果樹栽培學》下卷五一三頁)。

  「二三」「高廚」,高架。

  「二四」「●」,音龐,《說文》:「●肛,腫也。」「●爛」,膨脹不乾縮而軟爛。

  「二五」「歷落」,稀疏散布,錯雜不整齊。

  「二六」「漱」,指以少量的酒噴潤乾棗。

  「二七」「和」,搗爛和勻。

  「二八」「脯」,乾肉,因亦稱乾製的果實和果肉為「果脯」。

  「二九」「●棗」,也寫作「軟棗」,又名「牛奶柿」、「丁香柿」,即柿樹科的君遷子。《說文》的「梬」,音逞,異名同物。「●」,音軟。

  「三0」「殷」,讀如煙音,赤黑色。

  「三一」《本草綱目》卷三十及《廣群芳譜》卷五七引王璆《百一方》有山楂亦名「酸棗」的說法,非《要術》此處所指。

  「三二」「」,本來是炒米麥磨成(或先磨後炒)的乾糧,下文「米」,即指此。由於這種乾糧為粉末狀,因亦稱乾製的果實粉末為「」。

  「三三」「漉」,隔出水液中的固體物,參看卷八《黃衣黃蒸及櫱》篇注釋「二」。

  「三四」「生布」,未經煮練的麻布。

  「三五」「方寸匕」是古時量藥末的一種計量方法。陶弘景《名醫別錄序例》:「凡散藥有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匕」就是匙。《方言》卷十三:「匕謂之匙。」

  「三六」古代不喝茶,後魏時喝茶也不普遍,習慣上用各種的漿(酸漿、甜漿、粥清漿、酪漿等)代飲料。

  種桃柰(一)第三十四爾雅曰(二):「旄,冬桃「一」。榹桃,山桃「二」。」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山桃,實如桃而不解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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