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23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於禾。」按(十四)疏黍雖科「一一」,而米黃,又多減及空;今穊,雖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減,更勝疏者。氾氏云:「欲疏於禾」,其義未聞。

  崔氏曰(十五):「四月蠶入簇,時雨降,可種黍、禾,謂之上時。

  「夏至先後各二日,可種黍。

  「蟲食李者黍貴也。」

  (一)見《爾雅‧釋草》,文同。「秬」音巨,「秠」音丕。

  (二)金抄作「曰」,他本作「云」。《郭璞》注文「異耳」下尚有:「漢和帝時,任城生黑黍,或三四實,實二米,得黍三斛八斗是。」

  (三)《說文》「黍」字下引孔子有「黍可為酒」句。

  (四)《太平御覽》卷八四二「黍」引《廣志》,「稻尾黍」無「黍」字(《初學記》卷二八「五穀」兩引《廣志》亦無「黍」字),「有秬黍」作「或云秬黍」。關於穄,《御覽》卷八四二「穄」引《廣志》是:「有赤穄,有白、黑、青、黃鷰鴿,凡五種。」則《要術》所引「有赤、白、黑、青、黃鷰鴿,凡五種」,似是指名為「鷰鴿」的穄,有赤白等五種。

  (五)金抄、明抄、湖湘本作「馬草」,《初學記》卷二七、《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廣志》均作「馬革」,漸西本據以改正,「草」當係「革」字形近而訛,茲據改。

  (六)「芒」,各本至為紛歧,黃校、張校、明抄如文,金抄作「嶇芒」,而湖湘本等作「云」,《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作「嫗亡」,「云」、「亡」應係「芒」字之誤,茲姑從黃校。「鷰鴿」,《初學記》卷二七兩引廣志均作「鷰頷」,「鴿」應是「頷」字之訛。

  (七)「秫」,金抄、黃校、明抄同,湖湘本等作「穄」,應均係「」字之訛,另見《四民月令輯釋》「四月」篇校記。

  (八)金抄、明抄作「稙」,湖湘本等及《輯要》引作「植」。「稙穀」是早穀子,卷一《種穀》篇:「二月三月種者為稙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禾。」這裏既是「夏種黍穄」,不應「與稙穀同時」,「稙」字誤。湖湘本作「植」,指與種夏粟同時,差可解釋,否則,也許竟是「」字之訛。

  (九)明抄等作「於劫切」,茲從金抄、湖湘本等作「於劫反」。關於「反」和「切」,各本中常不一致,不一致時概從北宋本,不一一作校記。

  (十)黃校、張校、明抄無「又」字,金抄、湖湘本及《輯要》引有,茲從金抄。

  (十一)《考靈曜》是《尚書緯》的一種,鄭玄注。此處小注,當係原有注文。參看卷一《種穀》篇校記(五四)。

  (十二)金抄、明抄無「書」字,據湖湘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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