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未知耕法如何?」據王禎《農書》卷一二「耬車」記載使用耬車播種的人力是:「用一人牽傍,一人執耬,且行且搖,種乃自下。」掌耬和牽牲口,至少也得二人。過去北方用舊耬車播種,一般是一人扶耬,一人牽牲口,兩人往漏斗裡溜子,隨後鎮壓。而崔寔所說的趙過播種法,只用一人,「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可以想見是不用人牽挽牲口,播行不求勻直很粗放的。
「三五」「種壟穊」,嫌播行太密。由於耬腳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腳耬」的可以自由掌握行距的寬窄。當時還沒有可以調節行距寬窄的耬車。
收種第二楊泉《物理論》曰(一):「梁「一」者,黍、稷之總名;稻者,溉種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種,為六十;蔬、果之實,助穀各二十,凡為百種。故《詩》曰(二):「播厥百穀」也。」
凡五穀種子,浥鬱「二」則不生,生者亦尋「三」死。種雜者,禾則早晚不均,舂(三)復減而難熟「四」,糶賣以雜糅見疵,炊爨失生熟之節。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穄、粱、秫,常歲歲別收,選好穗純色者,劁「五」才彫反刈高懸之。至春治取,別種「六」,以擬「七」明年種子。耬耩●種,一斗可種一畝。量家田所須種子多少而種之。其別種種子,常(四)須加鋤。鋤多則無秕也。先治而別埋,先治,場淨不雜;窖埋,又勝器盛。還以所治蘘草「八」蔽窖。不爾必有為雜之患。將種前二十許日,開出水洮「九」,浮(五)秕去則無莠。即曬令燥,種之。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糞種之。「一0」
《氾勝之術》曰:「牽馬令就穀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厭蟲也。」
《周官》曰(六):「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鄭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氾勝之術也。以物地,占其形色。為之種,黃白宜以種禾之屬。」凡糞種:騂剛「一一」用牛,赤緹「一二」用羊,墳壤「一三」用麋,渴澤「一四」用鹿,鹹潟「一五」用貆「一六」,勃壤「一七」用狐,埴壚「一八」用豕,彊●「一九」用蕡「二0」,輕爂「二一」用犬。此「草人」職(九)。鄭玄注曰:「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二二」赤緹,縓色也;渴澤,故水處也;潟,鹵也;貆(七),貒也;勃壤,粉解者;埴壚,黏疏者;彊●,強堅者;輕燢(八),輕者。故書「騂」為「挈」,「墳」作「」。杜子春「二三」「挈」讀為「騂」,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鄭司農云:「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墳壤,多鼠「二四」也。壤,白色。蕡,麻也。」玄謂墳壤,潤解「二五」。」」
《淮南術》曰(十):「從冬至日數至來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滿五十日者,日減一斗;有餘日,日益一斗。」
《氾勝之書》曰:「種傷濕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穫,擇穗大彊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二六」,有輒揚治之。取乾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崔寔》曰(十一):「平量五穀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牆陰下,……。」餘法同上。
《師曠占術》曰:「杏多實不蟲者,來年秋禾善。五木者,五穀之先;欲知五穀,但視五木。擇其木盛者,來年多種之,萬不失一也。」
(一)《太平御覽》卷八三七「穀」引楊泉《物理論》和《要術》基本相同,惟最末多「穀者,眾種之大名也」句。
(二)《詩經‧小雅‧大田》、《周頌‧噫嘻》、《載芟》、《良耜》等篇,均有此句。
(三)明抄、湖湘本訛作「春」;茲從金抄及《輯要》引作「舂」。
(四)明抄、湖湘本訛作「嘗」;茲從金抄作「常」。或以為明抄作「嘗」是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並以此定明抄抄書的時期,這是由於沒有見到湖湘本的緣故,因為湖湘本刻於明光宗以前,已自作「嘗」,並且明抄還有原應作「嘗」而寫作「常」的,更無法用避名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