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02

  「二一」茨充,漢光武時繼衛颯任桂陽太守,事蹟見《東觀漢記》及《後漢書‧茨充傳》,前者較詳,後者簡略。《要術》說茨充任桂陽縣令,與本傳不同。核對《要術》材料來源,似出《東觀漢記》,如非《漢記》有殘闕,疑即《要術》有誤字。桂陽郡治,在今湖南郴縣。桂陽縣即今廣東連縣。「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東觀漢記》原有,非《要術》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傳》寫作的時代,不是賈思勰時代。

  「二二」崔鴻《十六國春秋》:「王延,後母遇之無道,恒取鋪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這裏「以麻枲頭貯衣」,當時沒有棉花,當地又不知養蠶,用廢麻頭裝進夾衣中取暖。「枲」音喜,大麻雄株。「麻枲頭」是緝績麻縷過程中剔剩下來的雜亂麻纖維,也叫「麻腳」。

  「二三」「麤」是南楚人稱麻鞋草履的俗名,這裏不是「粗」的異寫字。揚雄《方言》卷四:「屝、屨、麤、履也。……南楚、江、沔之間,總謂之麤。」史游《急就篇》顏師古注:「麤者,麻枲雜履之名也,南楚、江、淮之間,通謂之麤。」字亦作「●」,《釋名‧釋衣服》:「荊州人曰●,絲、麻、韋、草,皆同名也。●,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說文》:「●,艸履也。」清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即引《東觀漢記》「少麤履」此句以證釋說文「●」字。桂陽地屬南楚,茨充正用了當地的方言,《茨充傳》是根據茨充的材料寫的。上文「窳」,音羽,懶的意思。

  「二四」「紵麻」即苧麻。

  「二五」崔寔,東漢後期漢桓帝時人,著有《四民月令》和《政論》。二書均已失傳,《要術》各篇均有引到,特別是《四民月令》,由於《要術》的引錄,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資料。崔寔事蹟見《後漢書‧崔寔傳》。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內蒙古自治區五原、臨河及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西部地區。

  「二六」黃霸,漢武帝末年做過「均輸長」,漢宣帝時二次出任潁川太守,先後八年。後累遷至丞相。《要術》所述事蹟,節引自《漢書‧黃霸傳》。潁川郡治在今河南禹縣。

  「二七」據《漢書‧黃霸傳》顏師古注,「郵亭」指傳送文書的止歇站(即驛站),「鄉官」指鄉政府辦事處,當然也包括其基層小吏,即所謂「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賦稅、訴訟)、「游徼」(掌治安)。下文「鄉部」,即指鄉辦事處。

  「二八」龔遂,漢宣帝時年七十餘,初任渤海太守。《要術》所述事蹟,出自《漢書‧龔遂傳》。渤海郡約有今河北省濱海地區。龔遂、黃霸,世稱「良吏」,文獻上往往「龔黃」並稱。

  「二九」「」即「薤」字。

  「三0」「課」,指檢查考核其收獲多少,是否達到預期的標準?下文「督課」則指督促與課罰。

  「三一」召信臣,稍後於龔遂,曾任零陵、南陽、河南三郡太守,漢元帝竟寧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徵為少府。《要術》所述,節引自《漢書召信臣傳》。南陽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區。

  「三二」「鄉亭」是漢代縣以下的行政區劃單位,即所謂「十里一亭,十亭一鄉」。(《漢書‧百官公卿表》)《易經‧序卦》:「離者,麗也。《說文》:「麗,旅行也。」《詩經‧小雅‧魚麗》毛《傳》:「麗,歷也。」是「離」即經歷之意。《要術》語出《漢書》,《漢書‧西域傳上》「離一二旬」,顏師古注:「離,亦歷也。」證明「離鄉亭」意即「歷鄉亭」,不是離開鄉亭。此句意謂召信臣進入農村,隨在止宿,其止宿之處,經歷各鄉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門里。

  「三三」「水門」即水閘。「閼」音遏,作「堰」字用。《漢書》顏師古注:「所以壅水。」周壽昌《漢書注校補》:「提即隄字。」《漢書補注》引錢大昕:「提閼即堤堰。」

  「三四」范曄《後漢書‧童恢傳》李賢注稱,童恢,謝承《後漢書》作「僮种」。據此,僮种即童恢,《要術》材料,似根據謝承《後漢書》。但《要術》所敘僮种事蹟,范曄《後漢書‧童恢傳》不載。謝承《後漢書》已失傳,現在殘存的《東觀漢記》亦無僮种或童恢傳記。二人關係究竟如何,已無從查證。不其縣在今山東即墨縣。

  「三五」《三國志‧魏志‧倉慈傳》:「京兆太守濟北顏斐,……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顏斐,字文林。……黃初(公元二二○至二二六年)初,轉為黃門侍郎,後為京兆太守。始京兆從馬超破後,民人多不專於農殖。又歷數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為民作久遠計。斐到官,乃令屬縣整阡陌,樹桑果,……。」下文與《要術》所記相同。但《要術》作「顏裴」,丁國鈞《校勘記》:「以其字文林推之,此「裴」字當為「斐」之訛」,茲據《魏略》改作「斐」。漢代的京兆尹,魏改稱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製車技藝。

  「三七」「丁」,堅實的意思。

  「三八」王丹,東漢初人,《後漢書》及《東觀漢記》均有傳。下文「」,同「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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