殄寇、殄难将军,强弩、〔积弩〕司马,四征中镇抚〔军〕 府、正七命州列曹参军,正五命郡丞。
扫寇、扫难将军,〔武骑〕、武威司马,四平前后左右府、 七命州列曹参军,戍副,五命郡丞。
旷野、横野将军,殿中、员外二司马,冠军辅国府、正六 命州列曹参军。
武威、武牙将军,淮海、山林二都尉,镇远建忠中坚宁朔 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列曹参军。
周制:封郡县五等爵者,皆加开国;授柱国大将军、开府、 仪同者,并加使持节、大都督;其开府又加〔骠骑大将军、侍 中;其仪同又加〕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其授总管刺史,则 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大象元年,诏总管刺史及行兵 者,加持节,余悉罢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国大将军,改仪 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