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志·卷二十

更新时间:2021-03-04 02:44:00

  世祖初平赫连昌,得沙门惠始,姓张。家本清河,闻罗什出新经,遂诣长安见 之,观习经典。坐禅于白渠北,昼则孰城听讲,夕则还处静坐。三辅有识多宗之。 刘裕灭姚泓,留子义真镇长安,义真及僚佐皆敬重焉。义真之去长安也,赫连屈丐 追败之,道俗少长咸见坑戮。惠始身被白刃,而体不伤。众大怪异,言于屈丐。屈 丐大怒,召惠始于前,以所持宝剑击之,又不能害,乃惧而谢罪。统万平,惠始到 京都,多所训导,时人莫测其迹。世祖甚重之,每加礼敬。始自习禅,至于没世, 称五十余年,未尝寝卧。或时跣行,虽履泥尘,初不污足,色愈鲜白,世号之曰白 脚师。太延中,临终于八角寺,齐洁端坐,僧徒满侧,凝泊而绝。停尸十余日,坐 既不改,容色如一,举世神异之。遂瘗寺内。至真君六年,制城内不得留瘗,乃葬 于南郊之外。始死十年矣,开殡俨然,初不倾坏。送葬者六千余人,莫不感恸。中 书监高允为其传,颂其德迹。惠始冢上,立石精舍,图其形像。经毁法时,犹自全 立。

  世祖即位,富于春秋。既而锐志武功,每以平定祸乱为先。虽归宗佛法,敬重 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 遂信行其术。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帝每访以大事。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与 帝言,数加非毁,常谓虚诞,为世费害。帝以其辩博,颇信之。会盖吴反杏城,关 中骚动,帝乃西伐,至于长安。先是,长安沙门种麦寺内,御驺牧马于麦中,帝入 观马。沙门饮从官酒,从官入其便室,见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闻。帝怒曰:“此 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命有司案诛一寺,阅其财产,大得酿酒 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又为屈室,与贵室女私行淫乱。帝既忿沙 门非法,浩时从行,因进其说。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 长安行事。又诏曰:“彼沙门者,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 德于天下也。自王公已下,有私养沙门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限今年二月十五 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

  时恭宗为太子监国,素敬佛道。频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今 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如是再三,不许。乃下诏曰: “昔后汉荒君,信惑邪伪,妄假睡梦,事胡妖鬼,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无此也。 夸诞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暗君乱主,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礼义大坏, 鬼道炽盛,视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来,代经乱祸,天罚亟行,生民死尽,五 服之内,鞠为丘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皆由于此。朕承天绪,属当穷运之弊, 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庶无谢于风氏矣。自今以 后,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虽言胡神,问今胡人,共云无有。 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 之,皆非真实。至使王法废而不行,盖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 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 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是岁,真君七年三月也。恭宗言虽不用,然 犹缓宣诏书,远近皆豫闻知,得各为计。四方沙门,多亡匿获免,在京邑者,亦蒙 全济。金银宝像及诸经论,大得秘藏。而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

  始谦之与浩同从车驾,苦与浩净,浩不肯,谓浩曰:“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 矣。”后四年,浩诛,备五刑,时年七十。浩既诛死,帝颇悔之。业已行,难中修 复。恭宗潜欲兴之,未敢言也。佛沦废终帝世,积七八年。然禁稍宽弛,笃信之家, 得密奉事,沙门专至者,犹窃法服诵习焉。唯不得显行于京都矣。

  先是,沙门昙曜有操尚,又为恭宗所知礼。佛法之灭,沙门多以余能自效,还 欲求见。曜誓欲守死,恭宗亲加劝喻,至于再三,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 不暂离身,闻者叹重之。

  高宗践极,下诏曰:“夫为帝王者,必祗奉明灵,显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 济益群品者,虽在古昔,犹序其风烈。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礼,祭典载功施之族。 况释迦如来功济大千,惠流尘境,等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明,助王政 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开演正觉。故前代已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 常所尊事也。世祖太武皇帝,开广边荒,德泽遐及。沙门道士善行纯诚,惠始之伦, 无远不至,风义相感,往往如林。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奸淫之徒,得容假托, 讲寺之中,致有凶党。是以先朝因其瑕衅,戮其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断。景穆 皇帝每为慨然,值军国多事,未遑修复。朕承洪绪,君临万邦,思述先志,以隆斯 道。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任其财用,不制会限。其好乐 道法,欲为沙门,不问长幼,出于良家,性行素笃,无诸嫌秽,乡里所明者,听其 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遥远台者十人。各当局分,皆足以化恶就善, 播扬道教也。”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佛像经论,皆复 得显。

  京师沙门师贤,本罽宾国王种人,少入道,东游凉城,凉平赴京。罢佛法时, 师贤假为医术还俗,而守道不改。于修复日,即反沙门,其同辈五人。帝乃亲为下 发。师贤仍为道人统。是年,诏有司为石像,令如帝身。既成,颜上足下,各有黑 石,冥同帝体上下黑子。论者以为纯诚所感。兴光元年秋,敕有司于五缎大寺内, 为太祖已下五帝,铸释迦立像五,各长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万五千斤。太安初, 有师子国胡沙门邪奢遗多、浮陀难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皆云,备历西域 诸国,见佛影迹及肉髻,外国诸王相承,咸遣工匠,摹写其容,莫能及难提所造者, 去十余步,视之炳然,转近转微。又沙勒胡沙门,赴京师致佛钵并画像迹。

  和平初,师贤卒。昙曜代之,更名沙门统。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自中山被 命赴京,值帝出,见于路,御马前衔曜衣,时以为马识善人。帝后奉以师礼。昙曜 白帝,于京城西武州塞,凿山石壁,开窟五所,镌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 十尺,雕饰奇伟,冠于一世。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 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 “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祇户、粟及寺户, 遍于州镇矣。昙曜又兴天竺沙门常那邪舍等,译出新经十四部。又有沙门道进、僧 超、法存等,并有名于时,演唱诸异。

  显祖即位,敦信尤深,览诸经论,好老庄。每引诸沙门及能谈玄之士,与论理 要。初,高宗太安末,刘骏于丹阳中兴寺设斋。有一沙门,容止独秀,举众往目, 皆莫识焉。沙门惠璩起问之,答名惠明。又问所住,答云,从天安寺来。语讫,忽 然不见。骏君臣以为灵感,改中兴为天安寺。是后七年而帝践祚,号天安元年。是 年,刘彧徐州刺史薛安都始以城地来降。明年,尽有淮北之地。其岁,高祖诞载。 于时起永宁寺,构七级佛图,高三百余尺,基架博敞,为天下第一。又于天宫寺, 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皇兴中,又构三级石佛图。 榱栋楣楹,上下重结,大小皆石,高十丈。镇固巧密,为京华壮观。

  高祖践位,显祖移御北苑崇光宫,览习玄籍。建鹿野佛图于苑中之西山,去崇 光右十里,岩房禅堂,禅僧居其中焉。

  延兴二年夏四月,诏曰:“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 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 付本曹。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赍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 后听行。违者加罪。”又诏曰:“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敞显博,亦 足以辉隆至教矣。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竞,费竭财产,务存高广,伤杀 昆虫含生之类。苟能精致,累土聚沙,福钟不朽。欲建为福之因,未知伤生之业。 朕为民父母,慈养是务。自今一切断之。”又诏曰:“夫信诚则应远,行笃则感深, 历观先世灵瑞,乃有禽兽易色,草木移性。济州东平郡,灵像发辉,变成金铜之色。 殊常之事,绝于往古;熙隆妙法,理在当今。有司与沙门统昙曜令州送像达都,使 道俗咸睹实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闻知。”

  三年十二月,显祖因田鹰获鸳鸯一,其偶悲鸣,上下不去。帝乃惕然,问左右 曰:“此飞鸣者,为雌为雄?左右对曰:“臣以为雌。”帝曰:“何以知?”对曰: “阳性刚,阴性柔,以刚柔推之,必是雌矣。”帝乃慨然而叹曰:“虽人鸟事别, 至于资识性情,竟何异哉!”于是下诏,禁断鸷鸟,不得畜焉。

  承明元年八月,高祖于永宁寺,设太法供,度良家男女为僧尼者百有余人,帝 为剃发,施以僧服,令修道戒,资福于显祖。是月,又诏起建明寺。太和元年二月, 幸永宁寺设斋,赦死罪囚。三月,又幸永宁寺设会,行道听讲,命中、秘二省与僧 徒讨论佛义,施僧衣服、宝器有差。又于方山太祖营垒之处,建思远寺。自正光至 此,京城内寺新旧且百所,僧尼二千余人,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万七 千二百五十八人。四年春,诏以鹰师为报德寺。九年秋,有司奏,上谷郡比丘尼惠 香,在北山松树下死。尸形不坏。尔来三年,士女观者有千百。于时人皆异之。十 年冬,有司又奏:“前被敕以勒籍之初,愚民侥幸,假称入道,以避输课,其无籍 僧尼罢遣还俗。重被旨,所检僧尼,寺主、维那当寺隐审。其有道行精勤者,听仍 在道;为行凡粗者,有籍无籍,悉罢归齐民。今依旨简遣,其诸州还俗者,僧尼合 一千三百二十七人。”奏可。十六年诏:“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听大州度一百 人为僧尼,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以为常准,著于令。”十七年,诏立《僧制》 四十七条。十九年四月,帝幸徐州白塔寺。顾谓诸王及侍官曰:“此寺近有名僧嵩 法师,受《成实论》于罗什,在此流通。后授渊法师,渊法师授登、纪二法师。朕 每玩《成实论》,可以释人深情故至此寺焉。”时沙门道登,雅有义业,为高祖眷 赏,恆侍讲论。曾于禁内与帝夜谈,同见一鬼。二十年卒,高祖甚悼惜之,诏施帛 一千匹。又设一切僧斋,并命京城七日行道。又诏:“朕师登法师奄至徂背,痛怛 摧恸,不能已已。比药治慎丧,未容即赴,便准师义,哭诸门外。”绩素之。又有 西域沙门名跋陀,有道业,深为高祖所敬信。诏于少室山阴,立少林寺而居之,公 给衣供。二十一年五月,诏曰:“罗什法师可谓神出五才,志入四行者也。今常住 寺,犹有遗地,钦悦修踪,情深遐远,可于旧堂所,为建三级浮图。又见逼昏虐, 为道殄躯,既暂同俗礼,应有子胤,可推访以闻,当加叙接。”

  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高祖时,沙门道顺、惠 觉、僧意、惠纪、僧范、道弁、惠度、智诞、僧显、僧义、僧利,并以义行知重。

  世宗即位,永平元年秋,诏曰:缁素既殊,法律亦异。故道教彰于互显,禁劝 各有所宜。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 之。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清浊混流,不遵禁典,精粗莫别。辄 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诸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各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 若不解律者,退其本次。又,出家之人,不应犯法,积八不净物。然经律所制,通 塞有方。依律,车牛淫人,不净之物,不得为己私畜。唯有老病年六十以上者,限 听一乘。又,比来僧尼,或因三宝,出贷私财。缘州外。又,出家舍著,本无凶仪, 不应废道从俗。其父母三师,远闻凶问,听哭三日。若在见前,限以七日。或有不 安寺舍,游止民间,乱道生过,皆由此等。若有犯者,脱服还民。其有造寺者,限 僧五十以上,启闻听造。若有辄营置者,处以违敕之罪,其寺僧众摈出外州。

  僧尼之法,不得为俗人所使。若有犯者,还配本属。其外国僧尼来归化者,求 精检有德行合三藏者听住,若无德行,遣还本国,若其不去,依此僧制治罪。”诏 从之。

  先是,于恆农荆山造珉玉丈六像一。三年冬,迎置于洛滨之报德寺,世宗躬观 致敬。

  四年夏,诏曰:“僧祇之粟,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山林僧尼,随 以给施;民有窘弊,亦即赈之。但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 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细民嗟毒,岁月滋深。非所以矜此 穷乏,宗尚慈拯之本意也。自今已后,不得传委维那、都尉,可令刺史共加监括。 尚书检诸有僧祇谷之处,州别列其元数,出入赢息,赈给多少,并贷偿岁月,见在 未收,上台录记。若收利过本,及翻改初券,依律免之,忽复征责。或有私债,转 施偿僧,即以丐民,不听收检。后有出贷,先尽贫穷,征债之科,一准旧格。富有 之家,不听辄贷。脱仍冒滥,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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