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卷五十七

更新时间:2021-03-04 02:37:56

  叔义,亦有学行。高祖末,除兗州安东府外兵参军,累迁太山太守,为政清静, 吏民安之。迁司空从事中郎。正光五年夏卒,时年五十七。赠征虏将军、东秦州刺 史,谥曰宣。

  子景融,字孔明,笃学好属文。正光初,举秀才,射策高第,除太学博士。永 安中,秘书监李凯以景融才学,启除著作佐郎,稍迁辅国将军、谏议大夫,仍领著 作。出帝时,议孝庄谥,事遂施行。时诏撰《四部要略》,令景融专典,竟无所成。 元象中,仪同高岳以为录事参军。弟景颜被劾廷尉狱。景融入选,吏部拟郡,为御 史中丞崔暹所弹,云其贪昧苟进,遂坐免官。武定四年冬,病卒,年五十。景融卑 退廉谨,无竞于时。虽才不称学,而缉缀无倦,文词泛滥,理会处寡。所作文章, 别有集录。又造《鄴都、晋都赋》云。

  景颜,颇有学尚。起家汝南王开府行参军。孝庄初,为广州防蛮别将,行广汉 郡事。元颢入洛,与刺史郑先护据州起义,事宁,赐爵保城子。以军功稍迁太尉从 事中郎,转谘议参军。孝静初,徙司空长史,在官贪秽。武定二年,为中尉崔暹所 劾,事下廷尉,遇疾死于狱,年四十五。

  仲规弟子伯珍,历襄威将军、员外散骑郎、西河太守。孝静初,为平东将军、 荥阳太守,卒官,时年三十二。赠本将军、雍州刺史。

  延俊族子礼和,解褐员外散骑侍郎,迁谒者仆射。身长九尺,腰带十围,于群 众之中,魁然有异。出为陈留太守。卒于金紫光禄大夫。

  延俊族兄聿,字外兴。以操尚贞立,为高祖所知。自著作佐郎出为北中府长史。 时高祖以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干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聿带温县, 时人荣之。转尚书郎,迁太尉谘议参军,出为平秦太守。卒,赠冠军将军、洛州刺 史。

  子子袖,殁关西。

  延俊族人瑗,安珍宝。太和中,析属河北郡。少孤贫,而清苦自立,太守司马 悦召为中正。悦为别将,军征义阳,引为中兵参军。瑗夙夜恭勤,为悦所知。军还, 除奉朝请,转给事中,汝南王悦郎中令。悦散费无常,每国俸初入,一日之中分赐 极意。瑗每随例,恆辞多受少,伺悦虚竭,还来奉贡。悦虽性理不恆,然亦相赏爱。 悦迁太尉,请为从事中郎,转骁骑将军。肃宗末,出为汝南太守,不行,转太原太 守。属肃宗崩,尔朱荣初谋赴洛,瑗豫其事,封五原县开国子,邑三百户。寻行并 州事,转平北将军、殷州刺史。孝静初,除卫将军、东雍州刺史。兴和元年卒,年 七十三。

  子夷吾,武定末,徐州骠骑府长流参军。

  袁翻,字景翔,陈郡项人也。父宣,有才笔,为刘彧青州刺史沈文秀府主簿。 皇兴中,东阳州平,随文秀入国。而大将军刘昶每提引之,言是其外祖淑之近亲, 令与其府谘议参军袁济为宗。宣时孤寒,甚相依附。及翻兄弟官显,与济子洸、演 遂各凌竞,洸等乃经公府以相排斥。

  翻少以才学擅美一时。初为奉朝请。景明初,李彪在东观,翻为徐纥所荐,彪 引兼著作佐郎,以参史事。及纥被徙,寻解。后迁司徒祭酒、扬烈将军、尚书殿中 郎。正始初,诏尚书门下于金墉中书外省考论律令,翻与门下录事常景、孙绍,廷 尉监张虎,律博士侯坚固,治书侍御史高绰,前军将军邢苗,奉车都尉程灵虬,羽 林监王元龟,尚书郎祖莹、宋世景,员外郎李琰之,太乐令公孙崇等并在议限。又 诏太师、彭城王勰,司州牧、高阳王雍,中书监、京兆王愉,前青州刺史刘芳,左 卫将军元丽,兼将作大匠李韶,国子祭酒郑道昭,廷尉少卿王显等入预其事。后除 豫州中正。

  是时修明堂辟雍。翻议曰:

  谨案明堂之义,古今诸儒论之备矣。异端竞构,莫适所归,故不复远引经传、 傍采纪籍以为之证,且论意之所同,以詶诏旨耳。盖唐虞已上,事难该悉;夏殷已 降,校可知之。谓典章之极,莫如三代;郁郁之盛,从周斯美。制礼作乐,典刑在 焉;遗风余烈,垂之不朽。

  案《周官考工》所记,皆记其时事,具论夏殷名制,岂其纰缪?是知明堂五室, 三代同焉,配帝象行,义则明矣。及《淮南》、《吕氏》与《月令》同文,虽布政 班时,有堂、个之别,然推其体例,则无九室之证。既而世衰礼坏,法度淆弛,正 义残隐,妄说斐然。明堂九室,著自《戴礼》,探绪求源,罔知所出,而汉氏因之, 自欲为一代之法。故郑玄云:“周人明堂五室,是帝一室也,合于五行之数。《周 礼》依数以为之室。德行疑

  于今,虽有不同,时说昞然,本制著存,而言无明 文,欲复何责。”本制著存,是周五室也;于今不同,是汉异周也。汉为九室,略 可知矣。但就其此制,犹窃有懵焉。何者?张衡《东京赋》云:“乃营三宫,布教 班常,复庙重屋,八达九房。”此乃明堂之文也。而薛综注云:“房,室也,谓堂 后有九室。”堂后九室之制,非巨异乎?裴頠又云:“汉氏作四维之个,不能令各 据其辰,就使其像可图,莫能通其居用之礼,此为设虚器也。”甚知汉世徒欲削灭 周典,捐弃旧章,改物创制,故不复拘于载籍。且郑玄之诂训《三礼》,及释《五 经异义》,并尽思穷神,故得之远矣。览其明堂图义,皆有悟人意,察察著明,确 乎难夺,谅足以扶微阐幽,不坠周公之旧法也。伯喈损益汉制,章句繁杂,既违古 背新,又不能易玄之妙矣。魏晋书纪,亦有明堂祀五帝之文,而不记其经始之制, 又无坦然可准。观夫今之基址,犹或仿佛,高卑广狭,颇与《戴礼》不同。何得以 意抑心,便谓九室可明?且三雍异所,复乖卢、蔡之义,进退亡据,何用经通?晋 朝亦以穿凿难明,故有一屋之论,并非经典正义,皆以意妄作,兹为不典,学家常 谈,不足以范时轨世。

  皇代既乘乾统历,得一驭宸,自宜稽古则天,宪章文武,追踪周孔,述而不作, 四彼三代,使百世可知。岂容虚追子氏放篇之浮说,徒损经纪《雅诰》之遗训?而 欲以支离横议,指画妄图,仪刑宇宙而贻来叶者也。

  又北京制置,未皆允帖,缮修草创,以意良多。事移礼变,所存者无几,理苟 宜革,何必仍旧?且迁都之始,日不遑给,先朝规度,每事循古,是以数年之中, 悛换非一,良以永法为难,数改为易。何为宫室府库多因故迹,而明堂辟雍独遵此 制?建立之辰,复未可知矣。既猥班访逮,辄轻率瞽言。明堂五室,请同周制;郊 建三雍,求依故所。庶有会经诰,无失典刑。识偏学疏,退惭谬浪。

  后议选边戍事,翻议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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