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卷五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4 02:37:21

  郭祚 张彝

  郭祚,字季祐,太原晋阳人,魏车骑郭淮弟亮后也。祖逸,州别驾,前后以二 女妻司徒崔浩,一女妻浩弟上党太守恬。世祖时,浩亲宠用事,拜逸徐州刺史,假 榆次侯,终赠光禄大夫。父洪之,坐浩事诛,祚亡窜得免。少而孤贫,姿貌不伟, 乡人莫之识也。有女巫相祚,后当富贵。祚涉历经史,习崔浩之书,尺牍文章见称 于世。弱冠,州主簿,刺史孙小委之书记。又太原王希彦,逸妻之侄,共相周恤, 得以饶振。

  高祖初,举秀才,对策上第,拜中书博士,转中书侍郎,迁尚书左丞,长兼给 事黄门侍郎。祚清勤在公,夙夜匪懈,高祖甚知赏之。从高祖南征,及还,正黄门。 车驾幸长安,行经渭桥,过郭淮庙,问祚曰:“是卿祖宗所承邪?”祚曰:“是臣 七世伯祖。”高祖曰:“先贤后哲,顿在一门。”祚对曰:“昔臣先人以通儒英博, 唯事魏文。微臣虚薄,遭奉明圣,自惟幸甚。”因敕以太牢祭淮庙,令祚自撰祭文。 以赞迁洛之规,赐爵东光子。高祖曾幸华林园,因观故景阳山。祚曰:“山以仁静, 水以智流,愿陛下修之。”高祖曰:“魏明以奢失于前,朕何为袭之于后?”祚曰: “高山仰止。”高祖曰:“得非景行之谓?”迁散骑常侍,仍领黄门。是时高祖锐 意典礼,兼铨镜九流,又迁都草创,征讨不息,内外规略,号为多事。祚与黄门宋 弁参谋帏幄,随其才用,各有委寄。祚承禀注疏,特成勤剧。尝以立冯昭仪,百官 夕饮清徽后园,高祖举觞赐祚及崔光曰:“郭祚忧劳庶事,独不欺我;崔光温良博 物,朝之儒秀。不劝此两人,当劝谁也?”其见知若此。

  初,高祖以李彪为散骑常侍,祚因入见,高祖谓祚曰:“朕昨误授一人官。” 祚对曰:“陛下圣镜照临,论才授职,进退可否,黜陟幽明,品物既彰,人伦有序。 岂容圣诏一行而有差异?”高祖沉吟曰:“此自应有让。因让,朕欲别授一官。” 须臾,彪有启云:“伯石辞卿,子产所恶。臣欲之已久,不敢辞让。”高祖叹谓祚 曰:“卿之忠谏,李彪正辞,使朕迟回不能复决。”遂不换彪官也。乘舆南讨,祚 以兼侍中从,拜尚书,进爵为伯。高祖崩,咸阳王禧等奏祚兼吏部尚书,寻除长兼 吏部尚书、并州大中正。

  世宗诏以奸吏逃刑,悬配远戍,若永避不出,兄弟代之。祚奏曰:“慎狱审刑, 道焕先古;垂宪设禁,义纂惟今。是以先王沿物之情,为之轨法;故八刑备于昔典, 奸律炳于来制,皆所以谋其始迹,访厥成罪,敦风厉俗,永资世范者也。伏惟旨义 博远,理绝近情,既怀愚异,不容不述。诚以败法之原,起于奸吏,奸吏虽微,败 法实甚。伏寻诏旨,信亦断其逋逃之路,为治之要,实在于斯。然法贵止奸,不在 过酷,立制施禁,为可传之于后。若法猛而奸不息,禁过不可永传,将何以载之刑 书,垂之百代?若以奸吏逃窜,徙其兄弟;罪人妻子,复应徙之。此则一人之罪, 祸倾二室。愚谓罪人既逃,止徙妻子,走者之身,悬名永配,于眚不免,奸途自塞。” 诏从之。

  寻正吏部。祚持身洁清,重惜官位,至于铨授,假令得人,必徘徊久之,然后 下笔。下笔即云:“此人便以贵矣。”由是事颇稽滞,当时每招怨讟。然所拔用者, 皆量才称职,时又以此归之。

  出为使持节、镇北将军、瀛州刺史。及太极殿成,祚朝于京师,转镇东将军、 青州刺史。祚值岁不稔,阖境饥敝,矜伤爱下,多所赈恤,虽断决淹留,号为烦缓, 然士女怀其德泽,于今思之。入为侍中、金紫光禄大夫、并州大中正,迁尚书右仆 射。时议定新令,诏祚与侍中、黄门参议刊正。故事,令、仆、中丞驺唱而入宫门, 至于马道。及祚为仆射,以为非尽敬之宜,言于世宗,帝纳之。下诏:“御在太极, 驺唱至止车门;御在朝堂,至司马门。”驺唱不入宫,自此始也。诏祚本官领太子 少师。祚曾从世宗幸东宫,肃宗幼弱,祚怀一黄出奉肃宗。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 史中尉王显迭相脣齿,深为世宗所信,祚私事之。时人谤祚者,号为桃弓仆射、黄 少师。

  祚奏曰:“谨案前后考格虽班天下,如臣愚短,犹有未悟。今须定职人迁转由 状,超越阶级者即须量折。景明初考格,五年者得一阶半。正始中,故尚书、中山 王英奏考格,被旨:但可正满三周为限,不得计残年之勤。又去年中,以前二制不 同,奏请裁决。旨云:‘黜陟之体,自依旧来恆断。’今未审从旧来之旨,为从景 明之断,为从正始为限?景明考法:东西省文武闲官悉为三等,考同任事;而前尚 书卢昶奏上第之人三年转半阶。今之考格,复分为九等,前后不同,参差无准。” 诏曰:“考在上中者,得泛以前,有六年以上迁一阶,三年以上迁半阶,残年悉除。 考在上下者,得泛以前,六年以上迁半阶,不满者除。其得泛以后,考在上下者, 三年迁一阶。散官从卢昶所奏。”

  祚又奏言:“考察令:公清独著,德绩超伦,而无负殿者为上上,一殿为上中, 二殿为上下,累计八殿,品降至九。未审今诸曹府寺,凡考:在事公清,然才非独 著;绩行称务,而德非超伦;干能粗可,而守平堪任;或人用小劣,处官济事,并 全无负殿之徒为依何第?景明三年以来,至今十有一载,准限而判,三应升退。今 既通考,未审为十年之中通其殿最,积以为第,随前后年断,各自除其善恶而为升 降?且负注之章,数成殿为差,此条以寡愆为最,多戾为殿。未审取何行是寡愆? 何坐为多戾?结累品次,复有几等?诸文案失衷,应杖十者为一负。罪依律次,过 随负记。十年之中,三经肆眚,赦前之罪,不问轻重,皆蒙宥免。或为御史所弹, 案验未周,遇赦复任者,未审记殿得除以不?”诏曰:“独者、超伦及才备、寡咎, 皆谓文武兼上上之极言耳。自此以降,犹有八等,随才为次,令文已具。其积负累 殿及守平得济,皆含在其中,何容别疑也?所云通考者,据总多年之言;至于黜陟 之体,自依旧来年断,何足复请?其罚赎已决之殿,固非免限,遇赦免罪,惟记其 殿,除之。”寻加散骑常侍。

  时诏营明堂国学。祚奏曰:“今云罗西举,开纳岷蜀;戎旗东指,镇靖淮荆; 汉沔之间,复须防捍。征兵发众,所在殷广,边郊多垒,烽驿未息,不可于师旅之 际,兴板筑之功。且献岁云暨,东作将始,臣愚量谓宜待丰靖之年,因子来之力, 可不时而就。”从之。世宗末年,每引祚入东宫,密受赏赉,多至百余万,杂以锦 绣。又特赐以剑杖,恩宠甚深,迁左仆射。

  先是,萧衍遣将康绚遏淮,将灌扬徐。祚表曰:“萧衍狂悖,擅断川渎,役苦 民劳,危亡已兆。然古谚有之,‘敌不可纵”。夫以一酌之水,或为不测之渊;如 不时灭,恐同原草。宜命一重将,率统军三十人,领羽林一万五千人,并科京东七 州虎旅九万,长驱电迈,遄令扑讨。擒斩之勋,一如常制,贼资杂物,悉入军人。 如此,则鲸鲵之首可不日而悬。诚知农桑之时,非发众之日,苟事理宜然,亦不得 不尔。昔韦顾跋扈,殷后起昆吾之师;玁狁孔炽,周王兴六月之伐。臣职忝枢衡, 献纳是主,心之所怀,宁敢自嘿。并宜敕扬州选一猛将,遣当州之兵令赴浮山,表 里夹攻。”朝议从之。

  出除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太和 以前,朝法尤峻,贵臣蹉跌,便致诛夷。李冲之用事也,钦祚识干,荐为左丞,又 兼黄门。意便满足,每以孤门往经崔氏之祸,常虑危亡,苦自陈挹,辞色恳然,发 于诚至。冲谓之曰:“人生有运,非可避也。但当明白当官,何所顾畏。”自是积 二十余年,位秩隆重,而进趋之心更复不息。又以东宫师傅之资,列辞尚书,志在 封侯、仪同之位,尚书令、任城王澄为之奏闻。及为征西、雍州,虽喜于外抚,尚 以府号不优,心望加大,执政者颇怪之。于时,领军于忠恃宠骄恣;崔光之徒,曲 躬承奉。祚心恶之,乃遣子太尉从事中郎景尚说高阳王雍,令出忠为州。忠闻而大 怒,矫诏杀祚,时年六十七。

  祚达于政事。凡所经履,咸为称职;每有断决,多为故事。名器既重,时望亦 深,一朝非罪见害,远近莫不惋惜。灵太后临朝,遣使吊慰,追复伯爵。正光中, 赠使持节、车骑将军、仪同三司、雍州刺史,谥文贞公。

  初,高祖之置中正,从容谓祚曰:“并州中正,卿家故应推王琼也。”祚退谓 僚友曰:“琼真伪今自未辨,我家何为减之?然主上直信李冲吹嘘之说耳。”祚死 后三岁而于忠死,咸以祚为祟。

  祚长子思恭,弱冠,州辟为主簿。早卒。思恭弟庆礼以第二子延伯继。

  延伯,袭祖爵东光伯。武定中,骠骑大将军、将作大匠。齐受禅,爵例降。

  思恭弟景尚,字思和。涉历书传,晓星历占候,言事颇验。初为彭城王中军府 参军,迁员外郎、司徒主簿、太尉从事中郎。公强当世,善事权宠,世号之曰“郭 尖”。肃宗时,迁辅国将军、中散大夫。转中书侍郎,未拜而卒,年五十一。

  子季方,武定中,胶州骠骑府长流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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