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卷三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4 02:35:27

  高允

  高允,字伯恭,勃海人也。祖泰,在叔父湖《传》。父韬,少以英朗知名,同 郡封懿雅相敬慕。为慕容垂太尉从事中郎。太祖平中山,以韬为丞相参军。早卒。 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玄伯见而异之,叹曰:“高子黄中内润,文明外照, 必为一代伟器,但恐吾不见耳。”年十余,奉祖父丧还本郡,推财与二弟而为沙门, 名法净。未久而罢。性好文学,担笈负书,千里就业。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 《春秋公羊》。郡召功曹。

  神三年,世祖舅阳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将军,镇鄴,以允为从事中郎,年四十 余矣。超以方春而诸州囚多不决,乃表允与中郎吕熙等分诣诸州,共评狱事。熙等 皆以贪秽得罪,唯允以清平获赏。府解,还家教授,受业者千余人。四年,与卢玄 等俱被征,拜中书博士。迁侍郎,与太原张伟并以本官领卫大将军、乐安王范从事 中郎。范,世祖之宠弟,西镇长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称之。寻被征还,允曾作 《塞上翁诗》,有混欣戚,遗得丧之致。骠骑大将军、乐平王丕西讨上邽,复以本 官参丕军事。语在《丕传》。凉州平,以参谋之勋,赐爵汶阳子,加建武将军。

  后诏允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著作郎。时浩集诸术士,考校汉元 以来,日月薄蚀、五星行度,并识前史之失,别为魏历,以示允。允曰:“天文历 数不可空论。夫善言远者必先验于近。且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术 之浅。今讥汉史,而不觉此谬,恐后人讥今犹今之讥古。”浩曰:“所谬云何?” 允曰:“案《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没于申南,而 东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浩曰: “欲为变者何所不可,君独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来?”允曰:“此不可以空 言争,宜更审之。”时坐者咸怪,唯东宫少傅游雅曰:“高君长于历数,当不虚也。” 后岁余,浩谓允曰:“先所论者,本不注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语,以前三月聚于 东井,非十月也。”又谓雅曰:“高允之术,阳元之射也。”众乃叹服。允虽明于 历数,初不推步,有所论说。唯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难, 既知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此?”雅乃止。

  寻以本官为秦王翰傅。后敕以经授恭宗,甚见礼待。又诏允与侍郎公孙质、李 虚、胡方回共定律令。世祖引允与论刑政,言甚称旨。因问允曰:“万机之务,何 者为先?”是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言曰:“臣少也贱,所知唯田, 请言农事。古人云: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百里则田三万七千顷。若勤之,则 亩益三斗,不勤则亩损三斗。方百里损益之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 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初,崔浩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各起家郡守。恭宗谓浩曰: “先召之人,亦州郡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今可先补前召外任郡县,以新召 者代为郎吏。又守令宰民,宜使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 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胜济?”

  辽东公翟黑子有宠于世祖,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寻发觉。黑子请计于允曰: “主上问我,为首为讳乎?”允曰:“公帷幄宠臣,答诏宜实。又自告忠诚,罪必 无虑。”中书侍郎崔览、公孙质等咸言首实罪不可测,宜讳之。黑子以览等为亲己, 而反怒允曰:“如君言,诱我死,何其不直!”遂与允绝。黑子以不实对,竟为世 祖所疏,终获罪戮。

  是时,著作令史闵湛、郄扌剽性巧佞,为浩信待。见浩所注《诗》、《论语》、 《尚书》、《易》,遂上疏,言马、郑、王、贾虽注述《六经》,并多疏谬,不如 浩之精微。乞收境内诸书,藏之秘府。班浩所注,命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 令后生得观正义。浩亦表荐湛有著述之才。既而劝浩刊所撰国史于石,用垂不朽, 欲以彰浩直笔之迹。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闵湛所营,贫寸之间,恐为崔门 万世之祸。吾徒无类矣。”未几而难作。

  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书省。恭宗使东宫侍郎吴延召允,仍留宿宫内。翌日, 恭宗入奏世祖,命允骖乘。至宫门,谓曰:“入当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 但依吾语。”允请曰:“为何等事也?”恭宗曰:“入自知之。”既入见帝。恭宗 曰:“中书侍郎高允自在臣宫,同处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虽与浩同事,然 允微贱,制由于浩。请赦其命。”世祖召允,谓曰:“《国书》皆崔浩作不?”允 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撰。《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同作。 然浩综务处多,总裁而已。至于注疏,臣多于浩。”世祖大怒曰:“此甚于浩,安 有生路!”恭宗曰:“天威严重,允是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备问,皆云浩作。” 世祖问:“如东宫言不?”允曰:“臣以下才,谬参著作,犯逆天威,罪应灭族, 今已分死,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乞命耳。实不问臣,臣无此言。臣 以实对,不敢迷乱。”世祖谓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难,而能临死不移,不 亦难乎!且对君以实,贞臣也。如此言,宁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于是 召浩前,使人诘浩。惶惑不能对。允事事申明,皆有条理。时世祖怒甚,敕允为诏, 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为,频诏催切。允乞更一见, 然后为诏。诏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余衅,非臣敢知。直以犯触,罪不 至死。”世祖怒,命介士执允。恭宗拜请。世祖曰:“无此人忿朕,当有数千口死 矣。”浩竟族灭,余皆身死。宗钦临刑,叹曰:“高允其殆圣乎!”

  恭宗后让允曰:“人当知机,不知机,学复何益?当尔之时,吾导卿端绪,何 故不从人言,怒帝如此。每一念之,使人心悸。”允曰:“臣东野凡生,本无宦意。 属休延之会,应旌弓之举,释谒凤池,仍参麟阁,尸素官荣,妨贤已久。夫史籍者, 帝王之实录,将来之炯戒,今之所以观往,后之所以知今。是以言行举动,莫不备 载,故人君慎焉。然浩世受殊遇,荣曜当时,孤负圣恩,自贻灰灭。即浩之迹,时 有可论。浩以蓬蒿之才,荷栋梁之重,在朝无謇谔之节,退私无委蛇之称,私欲没 其公廉,爱憎蔽其直理,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之迹,言国家得失之事,此 亦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然臣与浩实同其事,死生荣辱,义无独殊。诚荷殿下大 造之慈,违心苟免,非臣之意。”恭宗动容称叹。允后与人言,我不奉东宫导旨者, 恐负翟黑子。

  恭宗季年,颇亲近左右,营立田园,以取其利。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 载;王者无私,故能包养。昔之明王,以至公宰物,故藏金于山,藏珠于渊,示天 下以无私,训天下以至俭。故美声盈溢,千载不衰。今殿下国之储贰,四海属心, 言行举动,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贩酤市廛阝,与民争利,议声 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不获,何欲而弗从? 而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昔虢之将亡,神乃下降,赐之土田,卒丧其国。汉之灵帝, 不修人君之重,好与宫人列肆贩卖,私立府藏,以营小利,卒有颠覆倾乱之祸。前 鉴若此,甚可畏惧。夫为人君者,必审于择人。故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商书》 云:‘无迩小人’。孔父有云: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矣。武王爱周、邵、齐、 毕,所以王天下。殷纣爱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历观古今存亡之际,莫不由之。 今东宫诚曰乏人,俊乂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故愿殿下少察愚言, 斥出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畜产贩卖,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 至,谤议可除。”恭宗不纳。

  恭宗之崩也,允久不进见。后世祖召,允升阶歔欷,悲不能止。世祖流泪,命 允使出。左右莫知其故,相谓曰:“高允无何悲泣,令至尊哀伤,何也?”世祖闻 之,召而谓曰:“汝不知高允悲乎?”左右曰:“臣等见允无言而泣,陛下为之悲 伤,是以窃言耳。”世祖曰:“崔浩诛时,允亦应死,东宫苦谏,是以得免。今无 东宫,允见朕因悲耳。”

  允表曰:“往年被敕,令臣集天文灾异,使事类相从,约而可观。臣闻箕子陈 谟而《洪范》作,宣尼述史而《春秋》著,皆所以章明列辟,景测皇天者也。故先 其善恶而验以灾异,随其失得而效以祸福,天人诚远,而报速如响,甚可惧也。自 古帝王莫不尊崇其道而稽其法数,以自修饬。厥后史官并载其事,以为鉴诫。汉成 帝时,光禄大夫刘向见汉祚将危,权归外戚,屡陈妖眚而不见纳。遂因《洪范》、 《春秋》灾异报应者而为其传,觊以感悟人主,而终不听察,卒以危亡。岂不哀哉! 伏惟陛下神武则天,睿鉴自远,钦若稽古,率由旧章,前言往行,靡不究鉴,前皇 所不逮也。臣学不洽闻,识见寡薄,惧无以裨广圣听,仰酬明旨。今谨依《洪范传》、 《天文志》撮其事要,略其文辞,凡为八篇。”世祖览而善之,曰:“高允之明灾 异,亦岂减崔浩乎?”及高宗即位,允颇有谋焉。司徒陆丽等皆受重赏,允既不蒙 褒异,又终身不言。其忠而不伐,皆此类也。

  给事中郭善明,性多机巧,欲逞其能,劝高宗大起宫室。允谏曰:“臣闻太祖 道武皇帝既定天下,始建都邑。其所营立,非因农隙,不有所兴。今建国已久,宫 室已备,永安前殿足以朝会万国,西堂温室足以安御圣躬,紫楼临望可以观望远近。 若广修壮丽为异观者,宜渐致之,不可仓卒。计斫材运土及诸杂役须二万人,丁夫 充作,老小供饷,合四万人,半年可讫。古人有言:一夫不耕,或受其饥;一妇不 织,或受其寒。况数万之众,其所损废,亦以多矣。推之于古,验之于今,必然之 效也。诚圣主所宜思量。”高宗纳之。

  允以高宗纂承平之业,而风俗仍旧,婚娶丧葬,不依古式,允乃谏曰:

  前朝之世,屡发明诏,禁诸婚娶不得作乐,及葬送之日歌谣、鼓舞、杀牲、烧 葬,一切禁断。虽条旨久颁,而俗不革变。将由居上者未能悛改,为下者习以成俗, 教化陵迟,一至于斯。昔周文以百里之地,修德布政,先于寡妻,及于兄弟,以至 家邦,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明为政者先自近始。《诗》云:“尔之教矣,民胥效矣。” 人君举动,不可不慎。

  《礼》云: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今诸王纳室,皆 乐部给伎以为嬉戏,而独禁细民,不得作乐,此一异也。

  古之婚者,皆拣择德义之门,妙选贞闲之女,先之以媒娉,继之以礼物,集僚 友以重其别,亲御轮以崇其敬,婚姻之际,如此之难。今诸王十五,便赐妻别居。 然所配者,或长少差舛,或罪入掖庭,而作合宗王,妃嫔籓懿。失礼之甚,无复此 过。往年及今,频有检劾。诚是诸王过酒致责,迹其元起,亦由色衰相弃,致此纷 纭。今皇子娶妻,多出宫掖,令天下小民,必依礼限,此二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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