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8:57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 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 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 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 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 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 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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