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阐微

下篇·夫妻

更新时间:2021-03-03 23:03:53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

  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陰陽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夫财以妻论,财星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

  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陽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必亡。

  官星弱,遇财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

  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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