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列传·卷八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22:51:40

  至顺间,永平庞遵,母病肿,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鱼,遵求于市不得。归途叹恨,忽有鲤跃入其舟。作羹以献,母悦,病瘥。

  陈韶孙,广州番禺人。父浏以罪流肇州。韶孙年十岁,不忍父远谪,朝夕号泣愿从。父不能夺,遂与俱往。跋涉万里,不惮劳苦。道过辽阳,平章塔出见而悯焉,语之曰:“天子宽仁,罚不及嗣。边地苦寒,非汝所堪。吾返汝故乡,汝愿之乎?”韶孙曰:“既不能以身代父,当死生以之,归非所愿也。”塔出惊异,以钱赏之。大德六年,浏死,韶孙哀恸,见者皆为之泣下。肇州万户府以闻,命遣还乡里,仍旌异之。

  李忠,晋宁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过居民庐舍,皆摧压倾圮。将近忠家,分为二,行五十余步复合,忠家独完。

  吴国宝,雷州人。性孝友,父丧庐墓。大德八年,境内蝗害稼,惟国宝田无损。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云。

  李茂,大名人,徙家扬州。父兴寿临卒,语茂曰:“吾病且死,尔善事母。”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谨。母尝病目失明,茂祷于泰安山,三年复明。又愿母寿,每夕祝天,乞损己年益母。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殁,居丧哀恸,闻者伤之。大德九年,扬州再火,延烧千余家,火及茂庐,皆风返而灭。事闻,旌之。

  羊仁,庐州庐江人。至元初,阿术兵南下,仁家为所掠,父被杀,母及兄弟皆散去。仁年七岁,卖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余年,子安怜之,纵为良。仁踪迹得母于颍州蒙古军塔海家,兄于睢州蒙古军岳纳家,弟于邯郸连大家,皆为役,尚无恙。乃遍恳亲故,贷得钞百锭,历诣诸家求赎之。经营百计,更六年,乃得遂。大小二十余口,复聚居为良,孝友甚笃,乡里美之。大德十二年,旌其家。

  又有黄觉经,建昌人。五岁,因乱失母。稍长,誓天诵佛书,愿求母所在。乃渡江涉淮,行乞而往,冲冒风雨,备历艰苦,至汝州梁县春店,得其母以归。

  章卿孙,蜀人,本刘氏。幼为章提刑养子,与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遍访于江西诸郡,迎归养之。

  俞全,杭州人。幼被掠卖为刘餻家奴。后获为良,自汴步归杭,寻其母及姊,得之,事母以孝闻。

  李鹏飞,池州人。生母姚氏,为嫡母不容,改嫁为朱氏妻。鹏飞幼,不知也。年十九,思慕哀痛,誓学医以济人,愿早见母。行求三岁,至蕲州罗田县得焉。时朱氏家方疫,鹏飞起之,遂迎还奉养。久之,复归朱氏,时渡江省觐。既卒,岁时携子孙往祭墓,终其身。

  并以有司所请,旌其闾。

  赵一德,龙兴新建人。至元十二年,国兵南伐,被俘至燕,为郑留守家奴。历事三世,号忠干。至大元年,一日,拜请于其主郑阿思兰及其母泽国太夫人曰:“一德自去父母,得全生依门下者,三十余年矣,故乡万里,未获归省,虽思慕刻骨,未尝敢言。今父母已老,脱有不幸,则永为天地间罪人矣。”因伏地涕泣,不能起。阿思兰母子皆感动,许之归,期一岁而返。一德至家,父兄已没,惟母在,年八十余。一德卜地葬二柩毕,欲少留事母,惧得罪,如期还燕。阿思兰母子叹曰:“彼贱隶,乃能是,吾可不成其孝乎!”即裂券纵为良。一德将辞归,会阿思兰以冤被诛,诏簿录其家。群奴各亡去,一德独奋曰:“主家有祸,吾忍同路人耶!”即留不去,与张锦童诣中书,诉枉状,得昭雪,还其所籍。太夫人劳一德曰:“当吏籍吾家时,亲戚不相顾,汝独冒险以白吾枉,疾风劲草,于汝见之。令吾家业既丧而复存者,皆汝力也,吾何以报汝?”因分美田庐遗之。一德谢曰:“一德虽鄙人,非有利于是也。重哀吾主无罪而受戮,故留以报主。今老母八十余,得归侍养,主之赐已厚矣,何以田庐为!”遂不受而去。皇庆元年,旌其门。

  王思聪,延安安塞人。素力田,农隙则教诸生,得束修以养亲。母丧,尽哀。父继娶杨氏,事之如所生。以家多幼稚,侵父食,别筑室曰养老堂奉之,朝夕定省,愈久不怠。父尝病剧,思聪忧甚,拜祈于天,额膝皆成疮,得神泉饮之,愈。后复失明,思聪舐之,即能视。县上状,命表异之。

  彻彻,捏古思氏。幼丧父,事母笃孝。稍壮,母殁,恸哭顿绝,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既葬,居丧有礼,每节序祭祀,哭泣常如袒括时。年四十余,思慕犹如孩童。每见人父母,则呜咽流涕。人问其故,曰:“人皆有父母,我独无,是以泣耳。”至大三年,褒异。

  王初应,漳州长泰人。至大四年二月,从父义士樵刘岭山,有虎出丛棘中,搏义士,伤右肩,初应赴救,抽镰刀刺虎鼻杀之,义士得生。

  泰定二年,同县施合德,父真祐尝出耘,为虎扼于田,合德与从弟发仔持斧前杀虎,父得生。

  并旌其门。

  郑文嗣,婺州浦江人。其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余年,一钱尺帛无敢私。至大间表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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