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闻,并赐褒表。
刘德泉,汴梁杞县人。早丧母,父荣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抚之。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爱。至元末,岁饥,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业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约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朱显,自至元间其祖父已分财。至显,念侄彦昉等年幼无恃,谓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可异处乎!”乃会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复与同居。
延祐间,蔚州吴思达兄弟六人,尝以父命析居。思达为开平县主簿,父卒,还家。治葬毕,会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处十余年矣,今多破产,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乐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偿其逋,更复共居。母卒,哀毁甚。宅后柳连理,人以为友义所感。
又有朱汝谐,濮州人。父子明尝命与兄汝弼别产。子明卒,汝弼家尽废,汝谐泣请共居。仲父子昭、子玉贫病,汝谐迎至家,奉汤药甘旨甚谨。后卒,丧葬尽礼。乡人贤之。
州县各以名闻,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素贫,年六十无妻,奉母寄宿神祠中,营养甚艰。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钱葬之。每旦诣坟哭祭,十四年不辍。州上状,命给衣粮赡济,仍表异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后卒,居丧尽哀。庐墓左,负土为坟,日六十肩,风雨有亏,俟霁则补之。三年,起坟广一亩,高三丈余。
张子夔,安西人。父丧,每夜半,以背负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筛细土为坟。
陈乞儿,归德夏邑人。年九岁,母丧,衣毁,亲负土为坟,高一丈,广十六步。人悯其幼,欲助之,则泣拜而辞。
又有峨眉赵国安、解州张琛、南阳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颜、南阳怯烈歹,皆居丧有至行,庐墓次,负土为坟。并以有司所请,表异之。
杨一,怀孟人。至元间,怜其叔清家贫,密以分契诣神祠焚之,与清同居者三十年,无间言。
张本,东昌茌平人。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谨。伯父尝病,本昼夜不去侧。复载以巾车,步挽诣岱岳祷之。
张庆,真定人。善事继母。伯父泰异居河南,庆闻其贫,迎归养之。供膳丰备,过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贫流散江淮。久之,遂客死。至大四年,善往寻其骸骨,并迎弟侄等一十五丧而归,改葬祖父母,以诸丧序列祔于茔次。
州县以闻,并旌其家。
赵毓,唐州人。父福迁郑之管城。其先,三世同爨。毓官福州司狱,满归,以母老不复仕。一日,会诸弟,泣申遗训,愿世世无异处,且祝天歃血以盟。自是大小百口,略无间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毓长兄瑞早世,嫂刘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次兄选继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许归改嫁,王氏曰:“妇无再嫁之义,愿终事姑。”毓妹赘王佑,佑亡,妹念佑母无子,乞归朱氏养之。人谓孝友节义,萃毓一家。元贞初,旌之。
胡光远,太平人。母丧庐墓。一夕,梦母欲食鱼,晨起号天,将求鱼以祭,见生鱼五尾列墓前,俱有啮痕。邻里惊异,方共聚观,有獭出草中,浮水去。众知是獭所献。以状闻于官,表其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