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二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8:11

  鸿胪寺统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各置令。二人。崇玄则惟置一人。典客署又 有掌客,十人。司仪有掌仪二十人。等员。

  司农寺统太仓、典农、平准、廪市、钩盾、华林、上林、导官等署。各置令。 二人。钩盾、上林则加至三人,华林惟置一人。太仓又有米禀督、二人。谷仓督、 四人。盐仓督,二人。京市有肆长,四十人。导官有御细仓督、二人。曲面仓督二 人。等员。

  太府寺统左藏、左尚方、内尚方、右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 署。各置令、二人。左、右尚方则加至二人,黄藏则惟置一人。丞四人。左尚则八 人,右尚则六人,黄藏则一人。等员。

  国子寺元隶太常。祭酒,一人。属官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国子、太学、 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 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 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

  将作寺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丞、 左校四人,右校三人。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右校八人。等员。

  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 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 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等员。

  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 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 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 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出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 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候、领事、东宫领兵开府准此。 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宫领兵仪同皆准此。仪同已下, 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东宫军坊准此。置坊主、一人。 佐。二人。每乡团东宫乡团准此。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左右武候,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 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 牛备身,十二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身,六十人。 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等员。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 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 军四人。等员。

  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 掾属及录事,功、仓、户、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 十六人。等员。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兵部、兼吏部、礼部。度支兼都官、 工部。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爵部、司勋。 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 度支、兼仓部。户部、兼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六 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食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器一人。等员。

  太子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置詹事。二年定令, 罢之。

  门下坊,置左庶子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司经、宫 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置洗马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宫 门置大夫二人。内直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药藏,并置监、丞 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置四人。

  典书坊,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 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置尉二人,掌内车舆之事。

  家令、掌刑法、食膳、仓库、什物、奴婢等事。率更令、掌伎乐漏刻。仆、掌 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各一人。三寺各置丞、家令二人,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 人,寺各一人。家令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食官二人,典仓一 人,司藏三人。仆寺领厩牧令一人。员。

  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宫中禁卫。各置长史,司马及录事,功、 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员。又各有 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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