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二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8:11

  百官下

  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师、三公及尚书、 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 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寺,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 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府,分司统职焉。

  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

  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后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 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朝 之众务,总归于台阁。

  尚书省,事无不总。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 支、工部等六曹事,是为八座。属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辖,吏部 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礼部尚书统 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侍郎各二 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 司门侍郎二人。度支尚书统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仓部侍郎各一人。工部 尚书统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凡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 直宿禁省,如汉之制。

  门下省,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常 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四人,员外散骑常侍六人,通 直散骑侍郎四人,并掌部从朝直。又有给事二十人,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奉朝请 四十人,并掌同散骑常侍等,兼出使劳问。统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 内等六局。城门局,校尉二人,直长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直长四人,食医四 人。尚药局,典御二人,侍御医、直长各四人,医师四十人。符玺、御府,殿内局, 监各二人,直长各四人。

  内史省,置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 人十六人,主书十人,录事四人。

  秘书省,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录事二人。领著 作、太史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置 令、丞各二人,司历二人,监候四人。其历、天文、漏刻、视昆,各有博士及生员。

  内侍省,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 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并用宦者。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 仆、内府等局。尚食,置典御及丞各二人。余各置令、丞,皆二人。其宫闱、内仆, 则加置丞各一人。掖庭又有宫教博士二人。

  御史台,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 各十二人,录事二人。后魏延昌中,王显有宠于宣武,为御史中尉,请革选御史。 此后踵其事,每一中尉,则更置御史。自开皇后,始自吏部选用,仍依旧入直禁中。

  都水台,使者及丞各二人,参军三十人,河堤谒者六十人,录事二人。领掌船 局、都水尉二人,又领诸津。上津每尉一人,丞二人。中津每尉、丞各一人。下津 每典作一人,津长四人。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九寺,并置卿少 卿各一人。太仆寻加少卿一人。各置丞,太常、卫尉、宗正、大理、鸿胪、将作二 人,光禄、太仆各三人,司农五人,太府六人。主簿、太府四人。余寺各二人。录 事各二人。光禄则加至三人,司农、太府则各四人。等员。

  太常寺又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郊社、太庙、诸陵、太 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置令、并一人。太乐、 太医则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太乐、鼓吹则各加至二人。郊社署又有典 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员。太乐八人,清商 二人。鼓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药园师、二人。 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禁博士二人。等员。太卜署有卜 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巫、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 相博士、助教各一人。等员。

  光禄寺统太官、肴藏、良醖、掌醢等署。各置令、太官三人,肴藏、良醖各二 人,掌醢一人。丞。太官八人,肴藏、掌醢各二人,良醖四人。太官又有监膳,十 二人。良醖有掌醖,五十人。掌醢有掌醢十人。等员。

  卫尉寺统公车、武库、守宫等署。各置令、公车一人,武库、守宫各二人。丞 公车一人,武库二人。等员。

  宗正寺不统署。

  太仆寺又有兽医博士员。一百二十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 羊等署。各置令、二人。乘黄、车府则各减一人。丞二人。乘黄则一人,典牧牛羊 则各三人。等员。

  大理寺,不统署。又有正、监、评、各一人。司直、十人。律博士、八人。明 法、二十人。狱掾。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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