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十八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7:36

  仁寿二年四月,岐、雍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夏四月,五谷不熟, 人大饥。”

  三年,梁州就谷山崩。《洪范五行传》曰:“崩散落,背叛不事上之类也。” 梁州为汉地。明年,汉王谅举兵反。

  大业七年,砥柱山崩,壅河,逆流数十里。刘向《洪范五行传》曰:“山者, 君之象;水者,阴之表,人之类也。天戒若曰,君人拥威重,将崩坏,百姓不得其 所。”时帝兴辽东之师,百姓不堪其役,四海怨叛。帝不能悟,卒以灭亡。

  《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瞀,厥罚常阴,厥极弱。时 则有射妖,则有龙蛇之孽,则有马祸。”

  ○云阴

  开皇二十年十月,久阴不雨。刘向曰:“王者失中,臣下强盛而蔽君明,则云 阴。”是时,独孤后遂与杨素阴谮太子勇,废为庶人。

  ○射妖

  东魏武定四年,后齐神武作宰,亲率诸军,攻西魏于玉壁。其年十一月,帝不 豫,班师。将士震惧,皆曰:“韦孝宽以定功弩射杀丞相。”西魏下令国中曰: “劲弩一发,凶身自殒。”神武闻而恶之,其疾暴增,近射妖也。《洪范五行传》 曰:“射者,兵戎祸乱之象,气逆天则祸乱将起。”神武行,殿中将军曹魏祖谏曰: “王以死气逆生气,为客不利,主人则可。”帝不从,顿军五旬,频战沮衄。又听 孤虚之言,于城北断汾水,起土山。其处天险千余尺,功竟不就,死者七万。气逆 天之咎也。其年帝崩。明年,王思政扰河南。

  武平,后主自并州还鄴,至八公岭,夜与左右歌而行。有一人忽发狂,意后主 以为狐媚,伏草中弯弓而射之。伤数人,几中后主。后主执而斩之。其人不自觉也。 狐而能媚,兽之妖妄也。时帝不恤国政,专与内人阉竖酣歌为乐。或衣褴缕衣,行 乞为娱。此妖妄之象。人又射之,兵戎祸乱之应也。未几而国灭。

  ○龙蛇之孽

  梁天监二年,北梁州潭中有龙斗,濆雾数里。龙蛇之孽。《洪范五行传》曰: “龙,兽之难害者也。天之类,君之象。天气害,君道伤,则龙亦害。斗者兵革之 象也。”京房《易飞候》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是时帝初即位,而有陈伯 之、刘季连之乱,国内危惧。

  普通五年六月,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皆折开 数十丈。与天监二年同占。经建陵而树木折者,国有兵革之祸,园陵残毁之象。时 帝专以讲论为务,不崇耕战,将轻而卒惰。君道既伤,故有龙孽之应。帝殊不悟。 至太清元年,黎州水中又有龙斗。波浪涌起,云雾四合,而见白龙南走,黑龙随之。 其年,侯景以兵来降,帝纳之而无备,国人皆惧。俄而难作,帝以忧崩。

  大同十年夏,有龙夜因雷而堕延陵人家井中,明旦视之,大如驴。将以戟刺之, 俄见庭中及室中各有大蛇,如数百斛船,家人奔走。《洪范五行传》曰:“龙,阳 类,贵象也。上则在天,下则在地,不当见庶人邑里室家。井中,幽深之象也,诸 侯且有幽执之祸,皇不建之咎也。”后侯景反,果幽杀简文于酒库,宗室王侯皆幽 死。

  陈太建十一年正月,龙见南兗州池中,与梁大同十年同占。未几,后主嗣位, 骄淫荒怠,动不得中。其后竟以国亡,身被幽执。

  东魏武定元年,有大蛇见武牢城。是时,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妻李氏,慧而艳。 世子澄悦之,仲密内不自安,遂以武牢叛,阴引西魏,大战于河阳。神武为西兵所 窘,仅而获免,死者数千。

  后齐天保九年,有龙长七八丈,见齐州大堂。占同大同十年。时常山、长广二 王权重,帝不思抑损。明年帝崩,太子殷嗣立。常山王演果废帝为济南王,幽而害 之。

  河清元年,龙见济州浴堂中。占同天保九年。先是平秦王归彦受昭帝遗诏,立 太子百年为嗣。而归彦遂立长广王湛,是为武成帝。而废百年为乐陵王,竟以幽死。

  天统四年,贵乡人伐枯木,得一黄龙,折脚,死于孔中,齐称木德。龙,君象。 木枯龙死,不祥之甚。其年武成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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