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志·卷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20:16:21

  剑,案汉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刀。蔡谟议云:“大臣优礼,皆剑履上殿。 非侍臣,解之。”盖防刃也。近代以木,未详所起。东齐著令,谓为象剑,言象于 剑。周武帝时,百官燕会,并带刀升座。至开皇初,因袭旧式,朝服登殿,亦不解 焉。十二年,因蔡征上事,始制凡朝会应登殿坐者,剑履俱脱。其不坐者,敕召奏 事及须升殿,亦就席解剑乃登。纳言、黄门、内史令、侍郎、舍人,既夹侍之官, 则不脱。其剑皆真刃,非假。既合旧典,弘制依定。又准晋咸康元年定令故事,自 天子已下,皆衣冠带剑。今天子则玉具火珠镖首,余皆玉镖首。唯侍臣带剑上殿, 自王公已下,非殊礼引升殿,皆就席解而后升。六品以下,无佩绶者,皆不带。

  曲领,案《释名》,在单衣内襟领上,横以雍颈。七品已上有内单者则服之, 从省服及八品已下皆无。

  珽,案《礼》:“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又《五经异义》:“天子笏曰 珽,珽直无所屈也。”今制准此,长尺二寸,方而不折。以球玉为之。

  笏,案《礼》:“诸侯以象,大夫鱼须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凡有指画 于君前,受命书于笏,笏毕用也。《五经要义》曰:“所以记事,防忽忘。”《礼 图》云:“度二尺有六寸,中博二寸,其杀六分去一。”晋、宋以来,谓之手板, 此乃不经,今还谓之笏,以法古名。自西魏以降,五品已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 兼用竹木。

  履、舄,案《图》云:“复下曰舄,单下曰履。夏葛冬皮。”近代或以重皮, 而不加木,失于乾腊之义。今取乾腊之理,以木重底。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乌, 履同乌色。诸非侍臣,皆脱而升殿。凡舄,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则诸服皆用。唯 褶服以靴。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服。

  诸建华、絺鸃、鹖冠、委貌、长冠、樊哙、却敌、巧士、术氏、却非等,前代 所有,皆不采用。

  皇后服四等,有袆衣、鞠衣、青服、硃服。

  袆衣,深青质,织成领袖,文以翚翟,五采重行,十二等。首饰花十二钿,小 花毦十二树,并两博鬓。素纱内单,黼领,罗縠褾、襈,色皆以硃。蔽膝随裳色, 以緅为缘,用翟三章。大带随衣裳,饰以硃绿之锦,青缘。革带,青袜、舄,舄以 金饰。白玉佩,玄组,绶,章采尺寸同于乘舆。祭及朝会,凡大事皆服之。

  鞠衣,黄罗为质,织成领袖,小花十二树。蔽膝,革带及舄,随衣色。余准袆 衣,亲蚕服也。

  青服,去花、大带及佩绶,金饰履。礼见天子则服之。

  硃服,制如青服。宴见宾客则服之。

  有金玺,盘螭钮,文曰“皇后之玺”。冬正大朝,则并黄琮,各以笥贮,进于 座隅。

  皇太后服,同于后服。而贵妃以下,并亦给印。

  贵妃、德妃、淑妃,是为三妃。服褕翟之衣,首饰花九钿,并二博鬓。金章龟 钮,文从其职。紫绶,一百二十首,长一丈七尺,金缕织成兽头鞶囊,佩于阗玉。

  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是为九嫔。服阙 翟之衣,首饰花八钿,并二博鬓。金章龟钮,文从其职。紫绶,一百首,长一丈七 尺,金缕织成兽头鞶囊,佩采瓄玉。

  婕妤,银缕织成兽头鞶囊,首饰花七钿。他如嫔服。

  美人、才人,服鞠衣,首饰花六钿,并二博鬓。银印珪钮,文从其职。青绶, 八十首,长一丈六尺。彩缕织成兽爪鞶囊,佩水苍玉。

  宝林,服展衣,首饰花五钿,并二博鬓。银印环钮,文如其职。艾绶,八十首, 长一丈六尺。鞶囊,佩玉,同于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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