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火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6:13

  《周礼》曰:宫人共王之沭浴,(沐浴,所以自洁清。)凡寝中之事,扫除、执烛、共炉炭。

  又曰: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灰,炭,皆山泽之农所出也。灰给浣练。炭之所共多。)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又曰:赤友氏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以灰酒毒之。(洒,氵丽也。除墙屋者,除虫豸藏逃其中者。蜃,大蛤也。捣其炭以坋之则走,淳之以氵丽之则死。)

  《史记》曰:窦皇后弟少君为人所略,卖为主人入山作炭。暮卧岸下,崩,百馀人皆压死,少君独不死。

  《汉书》曰:先冬夏至,悬铁、炭於衡各一端,令适亭,冬阳气至,炭仰而铁低;夏阴气至,炭低而铁仰。以候二至焉。

  《晋书》曰:王沉为豫州刺史,下教求直言之士。主簿褚入告曰:"尧、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谏者,以其忱诚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热之质自明者,以其有实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则谔谔之臣将济济而盈庭,逆耳之言不求而自至矣。"

  又曰:孙登住宜阳山,自作炭。人见之,知非常人,与语,登不应。

  《后魏书》曰:高聪卒,有妓十馀人,有子无子皆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

  《邵氏家传》曰:邵贞字德方,山阴人,性详审。赴张氏葬,或落生炭於贞履中,坐人谓贞不见,疾呼贞,因不为回顾。

  《神仙传》曰:严青,会稽人也。於山中作炭,忽有人与青一卷素书,曰:"汝骨应得道长生,故授神书也。"

  《齐地记》曰:东南卢水水侧有胜火木,方人俗音曰:"挺木",经野火烧之不死,炭亦不灭。东方有不灰之木。

  《豫章记》曰:丰城县葛乡有石炭二百顷,可燃以炊爨。

  《交州记》曰:灶头山,越人炊爨之处,掘而得炭。

  《淮南子》曰:譬犹冰、炭,钩、绳也,何时而可合?(冰寒炭热,钩曲绳直,无时得合。)

  又曰: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又曰:夫湿之至也,莫见其形,而炭已重矣;风之至也,莫见其象,而木已动矣。

  又曰:天下莫相憎於胶、膝,(胶漆相持不解,故曰憎。一曰、胶於漆中则败漆,漆入胶中亦败胶,以多少推之,故曰相憎也。)而莫相爱於冰、炭。(冰得炭则解,解归水复其性,炭得冰则保其炭,故曰相爱也。)胶、漆相贼,冰、炭相息也。

  《抱朴子》曰:柳乃速朽者也,而燔之为炭,则亿载而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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