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百谷部·卷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2:37

  又《月令》曰:季秋之月,天子乃以大尝稻,先荐寝庙。

  又《内则》曰:饮:重醴,清糟;稻醴,清糟;黍醴,清糟。

  又《内则》曰:取稻米,举糔(息酒切。)溲(所九切。)之,小切狼臅(昌录切。)膏,以与稻米为酏。(之然切。)

  《左传·昭五》曰:鄅(音禹。)人藉稻。(履行之也。)

  《春秋说题辞》曰:稻之为言藉也。稻冬含水,盛其德也。故稻,太阴精,含水渐洳,乃能化也。江旁多稻,固其宜也。(宋均注曰:稻,苞裹也。稻非水不生,故曰阴精也。)

  《孝经援神契》曰:污泉宜稻。

  《尔雅》曰:稌,稻也。(今沛国呼稌也。)

  《广雅》曰:粢,稻,其穗谓之禾。

  《东观汉记》曰:刘敞拜庐江都尉。岁馀遭旱,行县人,持稻皆枯,吏强责租,敞应曰:"太守事也。"载枯稻至太守所,酒数行,以语太守。太守曰:"无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也。"敞怒叱太守曰:"鼠何敢尔也!"

  《后汉书》曰:邓晨为汝南太守,兴鸿郄陂数千顷田。(鸿郄,陂名,今在豫州汝南县东。成帝时,关东水陂溢为害,翟方进为丞相,奏罢水陂。)

  《江表传》曰:孙亮五凤元年,交趾稗草为稻。

  《吴志》曰:锺离牧,字子干,会稽山阴人。少居永兴,自垦田种稻二十馀亩。临熟,而县民认之,牧曰:"本自田荒,故垦之耳。"遂以稻与县民。县吏召民系狱,欲绳以法,牧请之。长曰:"君自行义事,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牧曰:"此是郡界,缘君意顾来暂住。今以少稻杀此民,何心复留?"

  又曰:黄龙三年,由卷县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县。

  《晋中兴书》曰:孙略,字文度,吴人。少田於野,时年饥谷贵,人有盗刈其稻者,略见而避之。

  《晋书》曰:杜预修邵信臣遗迹,激用滍、淯诸水,以浸稻田万馀顷,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众庶赖之,号曰杜父旧水道。

  又曰:惠帝征成都王,狼狈,左脚三指折,匍匐人稻苗中,赖侍中嵇绍以身扞之。

  又曰:郭翻,字长翔,武昌隐士也。不交世事,惟以渔钓、射猎为娱。贫无业,欲垦荒田,先立表题,经年无主,然后乃作。稻将熟,有认之者,悉与之。县令闻而诘之,以稻还翻,翻遂不受。

  又曰:袁甫尝诣何勖,自言能为剧县。勖曰:"惟欲宰县,不为台阁职,何也?"甫曰:"人各有能有不能,譬缯中之好莫过锦,锦不可以为縚;(音滔。)谷中之美莫过稻,稻不可以为糜。是以圣王使人,必先以器,苟非周材,何能悉长?黄霸驰名於州郡,而息誉於京邑。廷尉之材不为三公,自昔然也。"勖善之,除松滋令。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百谷部·卷二

下一篇:百谷部·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