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贤行状》曰:平原王烈,字彦方。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而放之,盗者曰:"子既放我,幸无使王烈闻之。"间年,国中行路,老父负担重,有人代担,行数十里,至家而去,问姓名不语。顷之,老父失剑於路,有人得而守之,至暮,剑主还见之,乃代担人也。老父曰:"子前代吾担,不得姓名,今复守吾剑,子诚贤人!可语吾姓名,以告王烈。"使人问之,乃昔时盗牛人也。烈使国人表其庐而异焉。
○舂
《说文》曰:舂,捣粟也。
《周礼·地官下》曰:舂人,掌供禾物。
《礼记·檀弓上》曰:邻有丧,舂不相。(郑玄曰:相,以音声相助。)
《谷梁传·文公》曰:礼,宗庙之事,君亲割,夫人亲舂。
《汉书·刑法志》曰:罪人狱已决,充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
《汉书》曰:吕后囚戚夫人永巷,令舂。
又曰:陈咸为南阳太守,所居以杀伐立威。豪猾吏乃大姓犯法,论输府,为地臼木杵,舂不中程,辄加罪笞。
又曰:江都王建,宫人八子有过者辄令羸立,或系居树上,或脱钳以铅杵舂,不中程辄掠之。
又曰:楚王戊与吴通谋,申公、白生谏之,不听,乃胥靡之,使杵臼雅舂于市。(晋灼曰:胥,相;靡,随右左坐,轻刑名也。雅,正。杵,舂。)
《南史》曰:梁武丁贵嫔,德后醋忌,遇贵嫔无道,使臼舂,每中程,若有助者。
《后魏书》曰:高祐为西兖州刺史,镇滑台,令一家之中自立一碓,五家之外共造一井,以给行客,不听妇人寄舂取水。
《庄子》曰:适百里者宿舂粮。
《淮南子》曰:量粟而舂,数米而炊,可以治家,而不可以治国。
《傅子》曰:夷吾为政,士三妻者,逐於境外;女三嫁者,入於舂隶也。
《国语》曰:天子禘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牲,牛。)王后必自舂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刲羊,击豕,(刲,刺;击,杀。)夫人必自舂其盛。(自器曰盛。上言粢,下言盛,互其文也。)
《世本》曰:雍父作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