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持斧,逐辅盗贼,威震州郡。
又曰:罽宾刺文绣。
又曰: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又曰:霍光薨,赠絮绣被百领。
又《百官表》曰:侍御史有绣衣直指,武帝所制。
《东观汉记》曰:更始遂共谋诛伯升,乃大会诸将,以成其计。更始取伯升宝剑,视之。绣衣御史申屠建,随献玉玦。更始竟不能发。
又曰:李忠独不掠财物,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取大骊马及绣被以赐忠。
《魏志》曰:张既为尚书,出为雍州刺史。太祖谓既曰:"还君本州,可谓衣绣昼行矣。"
《魏略》曰:大秦国有金缕绣色绫,其国利得中国丝素,解以为胡绫。
《晋中兴书》曰:中宗所幸郑夫人衣无文绣。
《后魏书》曰:王宪为并州刺史,还京师。以宪年老,特赐锦绣布帛、珍羞礼膳。
《管子》曰:桀女乐三万人,无不服文绣衣裳也。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为衣服,衣皮带茭;今则厚敛,百姓以锦绣文彩靡曼衣。
《范子计然》曰:能绣细文,出齐,上价匹二万,中万,下五千也。
《孙卿子》曰:天子尊重无上矣,衣被则五彩杂,间色,重文绣。
《庄子》曰:楚聘庄子,庄子曰:"子不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入於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
《淮南子》曰:绣为被则宜,为冠则议。
《国语》曰:齐桓公曰:"昔吾先君襄公,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