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杂物部·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6:24:57

  《管子》曰:栋桡不胜任,则屋覆,而人不怨者,其理然也。弱子,慈母之所爱也,不以其理而下瓦,则慈母笞之。故其理动者,虽覆屋不为怨;不以其理动者,下瓦必笞。

  《庄子》曰:师旷为晋平公作清角。一奏,有云从西北起。再奏,大雨大风随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平公惧,伏於室内。

  《抱朴子》曰:土柈瓦胾,不可救饥。

  ○砖

  《尔雅》曰:瓴谓之甓。(砖也,今江东呼甓。甓,音蒲历切。)

  《古史考》曰:乌曹氏作砖。

  《魏略》曰:扈累独居道侧,以〈鹿瓦〉砖为障,施一厨床,食宿其中。

  《晋书》曰:吴兴吴陆经疫疠,死者十三。在青惟逵夫妻,家贫,冬无被裤,昼佣赁,夜还烧砖伐木。期年中成七墓,葬十二丧。

  《宋书》曰:范晔,字蔚宗。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以砖为小字。

  郑缉之《东阳记》曰:独公冢。在县东八十里,有冢临溪,其砖文曰:"筮言吉,龟言凶,三百年,堕水中。"义熙中,冢犹半在。自后,稍已崩尽。

  《续搜神记》曰:顺阳范启,母丧当葬。前母墓在顺阳,往迎之。既至,而坟垄杂沓,难可识别,不知何许。袁彦仁时为豫州,往看之,因云:"闻有一人见鬼。"范即如言,令物色觅之,云:"此墓中一人,衣服颜状如之。"即开墓棺,物皆烂,冢中灰壤深尺馀。意甚疑,试令人以足拨灰中土,冀得旧物。果得一砖,铭云"顺阳范坚之妻",然后信之。

  《述异记》曰:豫章胡兹,家在郡治。宋泰始四年,空中忽有故冢墓砖、青苔、石灰着之礚然,掷其母前,其数或五三俱至。举家惊惧,然终不中人,旬日乃止。

  《语林》曰:陶太尉既作广州,优游无事,常朝自运甓於斋外,暮运於斋内。人问之,陶曰:"吾方致力中原,恐为尔优游,不复堪事。"

  ○堑

  《东观汉记》曰:周纡,字文通。为渤海太守,坐事免。家贫,身筑堑以自给食。

  ○刍茭

  《书》曰:峙乃刍茭,亡敢弗多。

  《诗》曰: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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