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器物部·卷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16:24:37

  《释名》曰:锄,助也,去秽助苗长。齐人谓其柄为橿,橿然正直也。

  《史记》曰:高后立诸吕为王,擅权用事。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职。常入侍高后燕饮,曰:"请为田歌。"太后笑曰:"若生而为王子,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太后曰:"试为言田意。"章曰:"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吕后默然。

  《汉书》曰:虽有鎡錤,(上音兹,下音基。)不如逢时,(鎡錤,锄。虽有田器,值时乃获。)信矣!樊哙、夏侯、灌婴之徒,方其鼓刀、仆御、贩缯之时,岂自知附骥尾,勒功帝籍,庆流子孙哉?

  又曰:倪宽受业孔安国,贫无资,赁作,带经而锄,伏息辄诵读。

  又曰:龚遂为渤海太守,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为良人,持杖器者为盗贼。

  又曰:严延年为河南太守。京兆尹张敞闻延年用刑刻急,以书谕之。延年报曰:"河南,天下咽喉,二周馀弊,莠盛苗秽,何可不锄也?"

  《魏略》曰:常林为诸生,带经耕锄。其妻饷之,相敬如宾。

  《蜀志》曰:先主将诛张裕,诸葛亮表请其罪,曰:"芳兰生门,不得不锄。"

  《贾子》曰:商君专任刑法,以刻薄为教。秦人父子兄弟,无父兄之恩。踑踞反目,有若禽兽。借父耰锄,意有得色。

  《搜神记》曰:扶风杨道和於田中值雷雨,止桑树下。霹雳击之,道和以锄格之,折其右肱,遂落地,色如丹,目如镜。

  伏候《古今注》曰:曾子锄瓜,有三足鸟卒其冠。

  《世说》曰: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忽见地有片黄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

  应璩诗曰:古有行道人,陌上见三叟。年各百馀岁,相与锄禾莠。住车问三叟,何以得此寿?上叟前致辞,内中妪貌丑;中叟前致辞,量腹节所受;下叟前致辞,暮卧不覆首。要哉三叟言,所以能长久!

  ○锥

  《左传》曰: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史记》曰: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

  《战国策》曰:苏秦行而归,负书担囊,父母不与之。秦叹曰:"皆秦之罪也!"乃夜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伏而读之。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踵。

  王隐《晋书》曰:梅陶及锺雅数说馀事,祖纳辄困,因谓之曰:"君汝颍之士利如锥,我幽冀之士钝如椎。"杞具椎门中。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器物部·卷八

下一篇:器物部·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