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曰:巨斧击桐薪,不待利时日而后破之。
又曰:古之遣将,君亲操斧,持头,授将军柄,曰:"阃以外者,将军裁之!"
《说苑》曰:雍门周说孟尝君:"以秦楚之强而报於弱薛,譬犹萧斧而伐朝菌也。"
《玄晏春秋》曰:邻人亡斧及鸡,意予窃之。居三日,鸡还,斧又自得,邻人大愧。
《志林》曰:齐斧,齐当为斋。凡师出,必斋戒入庙受斧,故云斋也。
《抱朴子》曰:介象烧斧,而立其上,久不知热。
《诸葛亮教》曰:前后所作斧,都不可用。前伐鹿角,坏刀斧千馀枚,赖贼已走。间自令作部刀斧数百枚,用之百馀日,初无坏者。尔乃知彼主者无意,宜收治之。此非小事也,若临敌,败人军事矣。
○锯
《释名》曰:锯,倨也。其体直,所截应倨勾之正也。
《说文》曰:锯,枪唐也。
《古史考》曰:孟庄子作锯。
《史记》曰:公孙鞅之事孝公也,设刀锯以禁奸邪,信赏罚以致理。
《后汉书》曰:献帝欲复肉刑,孔融议曰:"虽忠如鬻拳,信如楚和,智如孙膑,一离刀锯,没世不齿。"
《吴志》曰:孙皓爱妾使人至市贼夺百姓财物,司市陈声绳之以法。皓大怒,假他事烧锯断声头。
王隐《晋书》曰:赵王伦欲废贾后,而门钥在侍中处。所部司马多木作,有利锯。至期,伦乃命三部司马,以锯截关开门。
《晋书》曰:胡毋辅之,字彦国,少擅高名。王澄常与人书曰:"彦国吐佳言,如锯木屑,霏霏不绝,诚为后进领袖也!"
又《中兴书》曰:符健凶淫暴虐,常露刀张弓,椎、钳、锯、凿,杀人之具,备置左右。
《宋书》曰:后废帝名昱,初在东宫,惰业好嬉,师王不能禁。及嗣位,渐自放恣,晨出暮归,从者并执铤矛,加以虐刑,针椎凿锯之徒,不离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