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子》曰:智伯身死,三国分其首以为杯。
又曰:纣为象箸,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於土鉶,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美菽藿,则必荐豹胎。
又曰:乐羊为魏文侯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乐羊坐幕下而飨之,尽一杯。
《淮南子》曰:夫江河之腐胔,(音渍。)不可胜数也,然祭者用之,大也。一杯酒,蝇渍其中,匹夫不尝,小也。
《盐铁论》曰:古者汙樽抔饮,盖无爵樽觞豆;及其后,庶人器用,即竹柳陶匏而已。惟瑚琏觞豆,而后雕文彤漆。今富者银口黄耳,金垒玉锺;中者舒玉纻器,金错属杯。失一杯得铜杯十价钱,而用不殊。箕子之讥,始在天子,今在匹夫。
《论衡》曰:项曼都好道学仙,去家三年而反,曰:"有仙人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月之旁甚寒,饥欲食,辄饮我流霞一杯。"
《王逸子》曰:颜渊之箪瓢,则胜庆封之玉杯。何者?德行高远,才能绝殊也。
《晋咸康起居注》曰:诏送辽东使段辽等鹦鹉杯。
《东宫旧事》曰:漆四升杯四十,漆杯子三百。
《汉武故事》曰:上崩后,鄠县有一人於市货玉杯。吏欲捕之,因忽不见。县送其器,推问茂陵中物。霍光呼问,说市人形貌如先帝。
又曰:武帝作承露盘,仙人象擎玉杯,以取云表之露。
《十洲记》曰:周穆王时,西胡献夜光常满杯,杯容三升。是白玉之精,光明照室。夕以杯於庭中仰向天,比明,水便满杯中。水甘香异美,斯实灵神之器。
《葛仙公别传》曰:仙公为客设酒,不令人传之,见杯自至人前,若不尽者,则杯不去。
《神仙传》曰:左慈能分杯饮酒。曹公闻,试之。慈拔簪以画杯,酒即断。饮毕,以杯掷屋栋,杯悬著屋栋,动摇似飞鸟,欲落不落,良久乃堕地。
又曰:刘刚未仙时,姮娥降,共语。如人语,不解其意。
又曰:刘刚未仙时,姮娥降,共饮留一明月杯,云:以示世人。
《南州异物志》曰:鹦鹉螺,状似覆杯,形如鸟头。向其腹视,似鹦鹉,故以为名。
《南越志》曰:南海以虾头为长杯,头长数尺,金银镂之。晋广州刺史尝以杯献简文,简文用以盛药。未及饮,无故酒跃於外。时庐江太守曲安远颇解术数,即命筮之。安远曰:"却三旬后,庭将有告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