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器物部·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6:24:07

  ○杯

  《说文》曰:杯,〈匚赣〉也。〈匚赣〉,小杯也。(〈匚赣〉,音贡、盛二音。)

  《通俗文》曰:酱杯曰盏,或谓之{汜皿}。(夫凡切,又薄淹切。)

  《方言》曰:{匹皿}、(音雅。)椷、(音缄。)閜、盏(酒盏也。){汜皿}、{杨皿}、(音章。){麻皿}(音摩。)杯也。秦晋之郊谓之{匹皿}。(所谓伯{匹皿}者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间曰椷,或曰盏,(最小杯也。)或曰{汜皿}。其大者谓之閜。吴越之间曰{杨皿},齐右平原以东或谓之〈麻皿〉。杯,其通语也。杯落,(盛杯器笼也。)陈楚宋魏之间谓之杯落,又谓之豆筥,自关而西谓之杯落。

  《礼》曰:母没,而杯圈(巨阮切。)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史记》曰:文帝十七年,新垣平使人持玉杯,阙下献之,刻曰:"人主延寿。"平所言诈,下吏诛。

  《汉书》曰:项羽置太公於高俎上,曰:"不降,烹汝翁!"高祖曰:"吾翁即汝翁,傥烹,遗我一杯羹。"

  又曰:元帝征贡禹为谏议大夫。禹奏曰:"臣尝从之东宫,见赐杯案,尽文画金银饰,非当所以食臣下也。"

  又曰:朱博为御史大夫,为人廉俭,食不重味,案上不过三杯。

  又曰:王嘉为丞相,数上言不宜封董贤。上怒,诏丞相诣廷尉诏狱。吏和药进,嘉引药杯以击地,谓官属曰:"丞相幸得备位三公,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市以示众;岂儿女子耶?何谓咀药而死!"

  《续汉书》曰:郑玄饮三百馀杯不醉。

  又《礼仪志》曰:天子明器,有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受二升。

  谢承《后汉书》曰:豫章宋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麦饮酒。高弘为琅琊相,桑杯盛浆。

  《唐书》曰:胡楚宾属文敏速,每饮酒半酣而后操笔。高宗每令作文,必以金银杯盛酒令饮,便以杯赐之。

  《吴越春秋》曰:阖闾女自杀,以玉杯送之。

  《管子》曰:人君百杯而食。

  又曰:桓公、管仲、鲍叔牙、宁戚四人饮。叔牙奉杯而起曰:"愿公无忘在莒时。"

  《文子》曰:清之为明,杯水而见眸子;浊之为闇,河水不见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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