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服用部·卷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8:41

  《法显记》曰:那端国有佛锡杖,牛头旃檀,上长丈六七许,以筒盛之,百千人举不能移。

  又曰:祗垣精舍西北四里有榛林,名曰"得眼"。本有五百盲人,佛为说法,尽得眼开。盲人喜,刺杖着地,头面作礼,杖遂生长成榛。

  邓德明《南康记》曰:南野县有汉监匠陈怜,其人通灵。夜尝乘龙还家,其妇怀身。怜母疑与外人通,密看乃知是怜乘龙,至家辄化成青竹杖。怜内致户前,母不知,因将杖去。须臾,光彩满堂,俄尔飞失。怜失杖,乃御双鹄还。

  《搜神记》曰:汉文帝微服尝过鲁少千,少千拄金杖出应门。

  《列异传》曰:陈留史均字威明,得病,临死,谓其母曰:"我得复生。埋我,杖竖我瘗上,若杖拔,出之。"及死,埋杖如其言。七日,往观,杖果拔,即掘出之,便平复如故。

  《神异记》曰:陈敏,孙皓之世为江夏太守,自建业赴职。闻宫亭庙验,(言灵验。)过乞在任安稳,当上银杖一枚。年限既满,作杖拟以还庙。抚捶铁以为幹,以银涂之。寻徵为散骑常侍,往宫亭,送杖於庙中。讫即进路,日晚,降神巫宣教曰:"陈敏许我银杖,今以涂杖见与。便投杖水中,当送以还之。欺蔑之罪,不可容也。"于是取杖看之,剖视,众见铁幹,乃置之湖中,杖浮在水上,其疾如飞,遥到敏舫前,敏舟遂覆也。

  魏武帝《与杨彪书》曰:今赠足下银角桃杖一枚。

  崔瑗《杖铭》云:乘危履险,非杖不行。年老力竭,非杖不强。诸蔗虽美,犹不可杖。佞人悦己,亦不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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