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刑法部·卷十八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2:16

  《尚书大传》曰:有过必赦,小罪勿增,大罪勿增,老弱不授刑,有过不授罚。故老而授刑谓之悖,弱而授刑谓之克,不赦有过谓之贼。故与其煞不辜,宁失有罪;与其增以有罪,宁失过以有赦。

  《家语》曰:孔子为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狴,狱也。)而执之,三月而不别也。其父请止,夫子赦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为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又赦之,何哉?"冉有以其言告,孔子喟然叹曰:"上失其道而煞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以狱,是煞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理,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

  《管子》曰:凡殊者,小利而大害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无赦者,小害而大利也,故久而不胜其福。故赦者,奔马之委辔也。无赦者,痤疽之砭石也。

  又曰:赦者,先易后难;法者,先难后易。故惠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

  《庄子》曰: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郭家注曰:宥使自有则治,法治之则乱。)在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也,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无治乃不迁淫耳。)

  《淮南子》曰:或曰知天且赦也而煞人,或曰知天且赦而活人,其望赦同,其所利害异。故或吹火而灯,或吹火而灭,所以吹者异也。

  《李燮别传》曰:燮年逃亡,匿临淄界为酒家佣。灵帝即位,时月经阴道晕五车,史官曰:"有流星昇汉而北,阳芒迫卯,荧惑入大角,犯帝座,其占当有大臣被诛者。故太尉李固,西土人,占在固。今月经阴道,围五车,宜有赦令,以除此异。"上感此变,大赦天下,求公子孙,酒家且车乘厚送之。

  《汉旧仪》曰:践祚改元,立皇后、太子,赦天下。每赦,自殊死以下及谋反,大逆、不道、诸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令下,丞相御史复奏可,分遣丞相御史乘传驾行郡国,解囚徒,布诏书。郡国各分遣吏,传厩车马,行属县,解囚徒。

  《海内先贤传》曰:王允字子师,诛董卓。阻喃郭汜、李傕等闻卓死,引兵还围长安,燔掠官省,死者万数,大赦天下。允忠节三朝,更赦书云:"其赦射帝营宫阙,不从此令。"是日遂及於难。

  《华阳国志》曰:丞相诸葛亮,时有言公惜赦,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乱之道悉矣,曾不语赦也。若刘景升父子岁岁赦宥,何益於治也?"

  王符《潜夫论》曰:凡治疾者,必先知脉之虚实,气之所结,然后为之方,故疾可愈也。为国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为之禁,故奸可塞也。夫贼良人之甚者,莫大数赦。赦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孝明帝时,荆州举茂才。初过谢恩赐食。事讫,问何异闻,曰:"巫有剧贼九人,刺史数以互郡,讫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从事耶?"对曰:"是。"帝乃震怒曰:"贼发部中不能擒,煞才何以为茂?"乃捶数百,便免官,而切让州郡。十日之间,贼即伏诛。由此观之,擒盗贼在於明法,不在数赦。

  崔实《政论》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乃赦,示不废旧章而己。近永平、建初之际,亦六七年乃赦,亡命之子皆老於草野,穷困惩艾皆至于死。顷间以来,岁旦赦,百姓轻为奸非。前年一期之中,大小四赦。谚曰:"一岁再赦,奴儿喑哑。"况不轨之民,孰不肆意?遂赦为常俗,赦以趣赦,转相驱踧而不得息,虽日赦之,乱甫繁击耳。

  郭子曰:孙秀降晋,武帝厚存宠之,撇馛姨妹蒯氏,室家甚睦。妻尝怒,乃骂秀为貉子,秀大不平,遂出不复入。蒯氏自悔责,遂请救於帝。时大赦,群臣咸见。既出,帝独留秀,从容言天下旷荡,蒯夫人可得从其例不。秀免冠谢,为夫妇如初。

  《傅子》曰:若亲贵犯罪,大丈必议,小丈必赦,是纵封豕於境内,放长蛇於左右也。

  荀悦《汉纪论》曰:大赦,权时之宜,非常典也。汉兴,承兵革之后,大过之代比屋可刑,故设三章之法,申以大赦之令,荡涤秽流,与人更始,时势然也。后代承业,习而不革,失时宜矣。

  《风角书》曰:春甲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从甲上来,为大赦期六十日。

  又曰:候赦法,冬至后尽丁巳之日,南风从己上来,满三日以上,必有大赦。

  《望气经》曰:黄气四出,注期五十日,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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