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刑法部·卷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1:37

  《晋书》曰:楚王玮既诛汝南王亮、卫瓘,寻又诏解严云"玮矫诏",解严斩刑。玮临死,出其怀中青纸诏,以示监刑尚书刘颂,流涕言:"此诏书也,奉此而行,谓为社稷。今更为罪,托体先帝,授枉如此,幸见申列。"颂亦歔欷,不能仰视。

  又曰:荀晞字道将,河南山阳人。为兖州刺史,断决如流,人不敢欺。以从母子为都护,犯法,晞斩之。既而素服哭曰:"煞汝者,兖州刺史。哭弟者,荀道将。"以严刻斩戮,号曰屠伯。后为石勒所煞。

  又曰:石闵仕伪赵,石鉴为侍中、录尚书事。鉴使石苞夜诛闵,不克,反为闵攻煞。鉴苞等煞胡人,胡人斩关逾城,不可胜数。闵知胡人不为己用,颁令下每人斩一胡,文官赐爵一级,武官立拜牙门。于时,一日之中,斩胡万人。於是鼻高多须滥死者甚众,胡人死至二十馀万。

  又曰:皇甫谧字子方,少遵父操。永嘉中,博士徵不起,避乱荆州,闭门居,未尝入城府。蚕而后衣,耕而后食。南土人士咸尊敬之,刺史陶侃礼之甚厚。王敦弟王廙代侃,廙至荆州,大失物情,百姓叛,廙大行诛戮立威,以方回为侃所礼,责其不来诣己,乃收而斩焉。荆土华夷莫不流涕。

  《三十国春秋》曰: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于建康,於是以刀拭柱,血逆流上二丈三尺,下四尺五寸,其直如弦。

  《后魏书》曰:段晖从世祖至长安,有人告晖欲南奔。世祖问曰:"何以知之?"告者曰:"晖置金於马鞯中,不欲逃走,何由尔也?"世祖密遣视之,果如告者之言。斩之於市。

  《齐书》曰:庾弘远字士操,清实有士誉,仕齐为江州长史。刺史陈显达举兵败,斩於朱雀航,将刑,索帽着之,曰:"子路结缨,吾不可以不冠而死。"

  又曰:陈显达起兵,官军继至。显达不能抗,退走至西州,为赵谭注槊刺落马,斩之於篱侧,血涌湔篱,似淳于伯之被刑也。

  崔鸿《前赵录》曰:卜栩隐于龙门山,尝与郭璞论《易》,栩曰:"吾大厄在四十一,亦未见子之令终。璞曰:"戮吾祸在江南,不在此也。"镇北靳冲攻太原不克,归罪於栩,辄斩之。刘聪大怒曰:"此人朕所不得加刑,冲何人哉!"遣御史丞诰衍持节斩冲也。

  《隋书》曰:刑部侍郎辛亶尝衣绯裈,俗云利於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苏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谓绰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左仆射高颎将绰斩之,绰曰:"陛下宁可煞臣,不得煞辛亶。"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何如?"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汉新事》曰:奉车都尉窦固征匈奴,骑都尉秦彭副。固令彭别屯,彭擅斩军司马。固奏秦彭不由督率贼煞人。公卿议,皆以为固议是。公府掾郭躬以为彭得专斩人。上曰:"军正校尉一统督,何以得专煞?"躬对曰:"一统将者,谓在部曲也。今彭别将兵,军事至急,势不得关督将。"有诏躬上殿,令尚书令与公卿杂难躬曰:"督将授斧钺称令,故得擅行法,都尉别得行军法,何以明之?"躬对曰:"军正校尉别将兵,假斧钺即得专军法。"难者曰:"今不假,故不得擅煞。"躬曰:"汉制:假棨戟以当斧钺。"议者皆屈,上从之。

  《晋朝杂事》曰:夜遣通事令史张林、黄门令史骆休开神虎门,迎故太傅赵王至太极前,召收中书监张华、侍中朝讠必、尚书斐頠、解结,侍郎杜斌等,斩之於东锺下。华等大呼,自称忠臣。张林诘之曰:"公等知太子无罪,何不谏?谏若不从,何不去也?"遂斩之。

  《华阳国志》曰:王濬自成都帅水陆军及梁州,又率七万人伐吴。临发,斩牙门将李延。延,所爱将也,以争骑斩之,众莫不肃。

  《商君书》曰: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颠颉后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继颠颉之首以徇。晋国之士皆惧。曰:"颠颉之有宠,斩以徇,而况我乎!"

  《韩子》曰:禹遇诸侯会稽之上,防风后至,禹斩之。

  王韶《孝子传》曰:周青,东郡人也。母患积年,青扶侍左右,五体羸瘦。村里乃敛钱营助汤药,母痊,许嫁同郡周小君。小君疾,未获成礼,乃求见青,属累父母,青许之。俄而命终,青供养为务。十年中,翁姑感之,劝令更嫁,青誓以匪石。翁姑并自煞,女姑告青害煞收考,遂以诬款,七月刑青於市。青谓监煞者曰:"乞树长竿系白幡,青若煞翁姑,血入泉;不煞,血上天。"既斩,血乃缘竿上天。

  ○枭首

  《传》曰:叔孙昭子煞竖牛,投其首於宁风棘上。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刑法部·卷十一

下一篇:刑法部·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