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刑法部·卷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1:29

  又曰: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迕者剑死。同僚侧目,台閤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内外恐惧,上下钳口,天子恭己而己,不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煞议郎邴遵,上愈益忿,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梁氏不相得者?"衡答曰:"单超、左悺。"上呼超、悺(音管)入室。上曰:"梁将军兄弟专朝,逼胁内外,公卿己下,从其风旨。今欲诛之,於常侍意如何?"皆对曰:"诚国贼,当诛之日久。臣等弱少,未知圣意如何?"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复何狐疑?"於是命衡呼超等,曰:"陛下今计己决,勿得首茉,恐为人疑。"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惲入省宿,以防其变。瑗敕吏收惲,自外谋图不轨。於是帝幸殿,召公卿勒兵,使者收冀大将军印绶,更封比景部乡侯。黄门令瑗将虎贲剑士卒千人,司隶与共捕冀宗亲,送雒阳狱,无少长,皆诛之。冀自煞,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绌者二百馀人,朝廷为之一空。

  又曰:锺离意为瑕丘令。吏有檀建者盗窃县内,意屏人问状,建叩头伏罪,不忍加刑,遣令长休。建父闻之,为建设酒,谓曰:"吾闻无道之君以刃残人,有道之君以义行诛。子罪,命也。"遂令建进药而死。

  《汉杂事》曰:上自击邓奉,破之于长安。奉降,上以旧功臣,不诛。耿弇曰:"奉背恩反叛,曝师连年,上既至,奉亲在陈,兵败乃降,不诛尾馛征恶。"于是诛之。

  又曰:秦丰、田戎连兵黎丘距汉,上遣朱祐守丰。议者以为丰已连年,势必困,上自往,丰必降。上往招,丰出恶言。后数月,丰降祐,槛车传及母妻子送洛阳。大司马吴汉劾奏祐知丰狡猾,围守连年,上亲至城下而遂悖逆,天下所闻,当伏夷灭之诛。不时斩截,而听授降,失将帅任,大不敬。上乃诛丰,召祐。

  王隐《晋书》曰:解结与孙秀不协,秀诛张华,并欲诛结弟,梁王肜救之,秀曰:"我于水中,蟹尚恶之,况其兄弟耶?"

  《晋书》曰:孟玖谮陆机於成都王颖,言其有异心。将军王阐、郝昌、公师蕃等皆玖所用,与牵秀等共证之。颖大怒,使秀密收机。其夕,机梦黑缦绕车,手决不开,天明而秀兵至。机释戎服,着白袷,与秀相见,神色自若,谓秀曰:"自吴朝倾覆,吾兄弟宗族蒙国重恩,入侍帏幄,出剖符竹。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己。今日授诛,岂非命也?"因与颖笺,词甚凄恻,既而叹曰:"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遂遇害於军中。

  又《载记》曰:昌黎尹孙伯仁护弟北支、支弟乙拔等俱有才力,以骁勇闻。冯跋之立也,并冀开府,而跋未知所欲,由是有怨言,每於朝享之际,常拔剑击柱曰:"兴建大业有功力焉,而滞於散将,岂是汉祖山河之义乎?"跋怒,诛之。

  《赵书》曰:临沅侯崖约字道恭,与太子詹事羯孙珍会朝。珍患目痛,问约用何方治为佳,约戏言惟溺取愈。珍曰:"目何可溺?"约曰:"卿目腕腕,正可溺中。"珍入奏,天子怒,约父子伏诛。

  《晋书》曰:刘裕诛诸葛长民,士庶咸恨正刑之晚,若释桎梏焉。

  《宋书》曰:谢眺初告王敬则反。眺临诛,叹曰:"天道其不可昧乎?我不煞王公,王公因我而死。"

  《庄子》曰: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为不善乎幽闇之中者,鬼得而诛之。明乎人,明乎鬼者,然后能独行也。

  《列子》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当子产执政,作竹刑,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子产俄而诛之。

  《慎子》曰:有虞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韡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此有虞之诛也。斩人去文体,凿其肌肤,谓之刑。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当世用刑而民不从。

  《韩子》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传之匹夫?"尧不听,举兵诛之于郊。共工又谏,流于幽都。天下莫讣涸。

  又曰:太公东封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厢、华士,昆弟二人立议曰:"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饮,吾无求于上。"太公至营丘,使执而煞之。周公闻,发急传问之,太公答曰:"今有马如骥之状,天下至良也,驱之不前,引之不至,左之不左,右之不右,贤士而不为主用,骥之不可以左右,是以诛之。"

  《会稽典录》曰:孟尝仕郡户曹史。上虞有寡妇双,养姑至孝。姑卒病亡,其女言县以双煞其母。县不理断结,竞言郡,郡报治罪。尝谏以为此妇素名孝谨,此必见诬,固谏不听,遂抱其狱文书哭于府门。后郡遭大旱三年,上虞尤甚,太守殷丹下车访问,尝具陈双不当死,诛姑之女,改葬孝妇。丹如其言,天应雨注。

  《襄阳耆旧记》曰:李衡闻王2@@有人物,往干之。2@@曰:"多士世尚书剧曹郎才也。"后数年,校书郎吕壹操弄权柄,大臣逼畏莫讣涸。或问2@@,2@@曰:"非李衡无能困之者。"遂共荐衡为郎。衡一引见,口奏壹数千语,孙权有愧色,刘助复告壹,壹即伏诛。

  《世说》曰:桓宣武之诛袁贞也,未当其罪,世以为冤焉。袁贞在寿春,尝与宣武一妾妊焉,生玄,及篡。亦覆桓族,识者以为天理之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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