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二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16:01:04

  ○殓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宗伯,王崩,及执事莅大敛小敛,帅异族而佐。(执事,太祝之属也。)

  又《周礼·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其敛衣服。

  《礼记·檀弓上》曰:康子之母死,陈亵衣。(非上服也,陈之将敛也。)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撤之。

  又《丧大记》曰: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大敛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簟,细苇席也。三者下皆有莞。衣十有九称,法天地之终数也。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也。)

  又《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途迩故也。(土周,圣周也。周人以夏后之圣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未成人,远不就墓也。机,举尸之床也。绳縆其中央,又以绳从旁钩之。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途近故耳。舆机或以为馀机。)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之于墓,与成人同墓,途乃远其葬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盖欲葬之墓,如长殇,从成人也。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史佚,武王时史贤,犹有所不知。)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於宫中?'(欲其敛於宫中,如成人也。敛於宫中,则葬当载之也。)史佚曰:'吾敢哉!'(畏知礼也。)召公言於周公。(为史佚问。)周公曰:'岂不可'。(言是岂於礼可不许也。)史佚行之。(佚失於以为许也,遂用召公之宫言也。)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棺谓敛於棺也。)

  又《问丧》曰: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怪其迟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左传·僖下》曰:许穆公卒於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以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於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衮敛。

  又《襄公》曰:鲁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又《定上》曰: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还,未至,丙申,卒於房。阳虎将以玙璠敛,(玙璠,美玉,君所佩。)仲梁怀弗与。(怀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孙行君事,佩玙璠,祭宗庙。今定公立,复臣位,改君步,则亦当去玙璠。)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

  《家语》曰:季平子卒,将以君之玙璠敛。孔子初为中都宰,闻之,历级而救(历,登阶不聚足。)曰:"送死人而以宝玉,犹曝尸於中原,示民以奸利之端。"

  《后汉书》戴封年十五诣太学,时同学石敬平温病卒,封养视殡殓,以所赍粮市小棺,送丧到家,更敛。见敬平生时书物皆在棺中,乃异之。

  《吴志》曰:张昭卒,遗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孙权素服临吊。

  又曰:诸葛瑾年六十八卒,遗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约省。

  《晋书》曰:安平王孚临终遗令曰:"有魏贞士,河内温司马孚字叔达,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终始若一,当以素棺单椁,敛以时服。"

  《南史》曰:王奂为雍州刺史,被诛,旧人无敢至者。汝南许明达为奂参军,躬为殡殓,经理甚厚,当时高其节。

  《梁书》曰:王志,天监初为丹阳尹,为政清静。都下有寡妇,无子,姑亡,举债以敛葬。既而无以还之。志愍其义,以俸偿焉。

  《陈书》曰:周弘直卒,遗疏:"气绝之后,便买市中见材小形者,敛以时服。古人通制,但见先人,必须备礼,可着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帨。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惟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此外无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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