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二十七

更新时间:2021-03-03 16:00:49

  ○杖屦

  《仪礼·丧服》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各齐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非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童子何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不能病也。

  又曰:斩齐裳菅屦者,菅菲也。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绳屦者,绳菲也。疏衰裳齐,疏屦者,簏蒯之菲也。

  《礼记·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室;祔杖不升堂。(郑玄注曰:衰益衰,敬弥多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姑不厌妇。)母为长子削杖,(嫌服男子,当杖竹也。母为长子服,不可重于子为己也。)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许嫁二十而笄,笄为成人,成人正杖也。)

  又《丧服小记》曰:庶子不以杖即位。(不适子也。位,朝夕哭位也。)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祖不厌孙,孙得神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舅不主妾之丧,子得伸也。)

  又《杂记下》曰: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

  又《丧大记》曰: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而云丈夫者,通实大夫有父母之丧也。授人杖也使人执之同也。)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士二日而殡者,下大夫也。士之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此二日于死者亦得三日也。妇人皆杖,谓主妇容妾为君女子子在室者。)子皆杖,不以即位。(子谓凡庶子也。不以即位,与去杖同也。)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哭殡谓既涂也,哭柩谓启后也。大夫士之子于父,父也尊近,哭殡可以杖。天子诸侯之子于父,父也君也尊远,杖不入庙门也。)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杖以丧至尊为人得而褒之。)

  又《问丧》曰:或问曰:"杖者何也?"(怪其义各异。)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竹也。为母削杖,桐也。"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怪所为施。)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言得杖乃能起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父在不杖谓为母丧也。尊者在不杖,辟尊者之处。不杖,有事不趋,皆为其感动使之忧慼也。)

  又《丧服四制》曰: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白虎通》曰: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竹,蹙也;桐,痛也。父以竹,母以桐。竹,阳也;桐,阴也。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也。

  《韩子》曰:儒执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帼髽

  《仪礼·丧服》曰: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总,束髻也。谓总之者,既束其本,又总其末。箭笄,条竹也。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括发以麻,则髽上用麻也。用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如著幓头。《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但言衰不言裳者,妇人不殊裳衰也。)

  又曰:女子子之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人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

  《礼记·檀弓上》曰:南宫縚之妻之姑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无纵纵尔,尔无扈扈尔。"(诲,教也。尔,汝也。纵纵谓太高,扈扈谓太广。尔,鲐语助。)

  又《檀弓上》曰:鲁妇人之髽而吊,自败於台鲐也。(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去纚而紒曰髽也。)

  《礼记外传》曰:髽者,妇人有丧者髽。(古人重髽,男子吉时皆有纵以慆其髽,然后加笄加冠也。)去纚而髽曰髽。(鲁妇人遭升陉之战也,露髽相吊以代丧冠也。)有麻髽,(女子在室,遭父母之丧,用麻合髽,以对兄弟括髽时也。)有布髽。(齐衰以下,以布束发也。)髽者,开散之名也。(既去有纵髽形葩髽。)

  《左传·襄公》曰:臧纥救鲁阝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丧者皆髽。鲁于是乎始髽。(髽,麻发合结也。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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