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易》系辞曰:慢藏诲盗,冶容诲淫。
又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礼记·月瘤路曰:季秋行冬令,则国多盗贼。
《左传·僖中》曰:介之推曰:"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
又《昭五年》曰:郑子产有疾,谓子太叔曰:"我死,子必为政。惟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太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於萑蒲之泽。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之言,不及於此。"兴徒兵以攻萑蒲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论语·颜渊》曰:季康子患盗,问於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家语》曰:子贡为信阳宰,将行,辞於孔子,孔子曰:"勤之、慎之,奉天之时,无夺、无伐、无暴、无盗。"子贡曰:"赐也少事君子,岂以盗为累哉!"孔子曰:"尔未之详。夫以贤代不贤,是之谓夺;以不肖代贤,是之谓伐;缓令急诛,是之谓暴;取善自与,是之谓盗,非窃财之谓也。"
《史记》曰:秦昭王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姬曰:"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无双,入献昭王,无他裘。孟尝患之,遍问客,莫能对。最下座为狗盗者,曰:"臣能得。"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释孟尝君。
又曰:有盗高庙座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之。张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奏当弃市耳。
《汉书》曰:彭越,字仲,昌邑人,常渔钜野泽中为盗。
又曰:龚遂,字少卿,山阳人。恭帝时渤海左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擒制。上选能治者,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问曰:"渤海废乱,君欲何以息盗贼?"对曰:"海滨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於饥寒而吏不恤,故使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耶,将安之也?""臣闻理乱民如理乱绳,惟缓之而后可。"
《吴志》曰:孙坚与父之钱塘,会海贼胡玉等取贾人财物岸上分之。坚追斩一级。
《晋书》曰:蔡裔有勇气。尝二盗入室,裔不知,拊床一呼,二盗俱殒。
又曰:王献之夜卧斋中而有偷入其室盗物,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曰:徐龛勇果薄行,旧为劫盗者,无不归之,公行掠抄,迅如风云。
《北齐书》曰:宋世良,字玄友,为清河太守。郡东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之,群盗多萃於此。人为之语曰:"宁使东吴、会稽,不历成公曲堤。"世良施八条以制盗,盗奔他境。人又谣曰:"曲堤之险贼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迹。"
《吕氏春秋》曰:秦缪公乘马,车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缪公自往求马,见野人方将食之於歧山之阳。缪公笑曰:"食骏马之肉不饮酒,余恐共伤汝也。"遍饮而去。处一年,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缪公之车矣,尝食马肉三百馀人毕力为缪公疾斗,大克晋军,反获惠公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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