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5:52:11

  ○富上

  《周易》曰:富有之谓大业。(兼济万物,故有曰富有。)

  《尚书》曰:五福,二曰富。

  《毛诗》曰: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富人之屋乌所集。)

  《礼记》曰:儒有不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不祈土地,立义以为土地;不祈多积,多文以为富也。

  又曰:富润屋,德润身。

  又曰: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刀,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车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

  《周礼》曰: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平邦国。六曰事典,以富邦国。

  《左传》曰:秦后子有宠於桓,(后子,秦桓公子也。景公之母弟公子鍼。)如二君於景。其母曰:"不去,惧选。"(选,数也。君子奢富弗去君,将数其罪而加也。)

  又曰:齐庆氏亡,分其邑与晏子,晏子不受,人问曰:"富者,人之所欲也,何为不受?"对曰:"我非恶富,恐失富也。"

  又曰:初,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退,见史鱿而告之。史鱿曰:"子必祸矣,子富君贪,罪其及子乎!"文子曰:"君既许我矣,其若之何?"史鱿曰:"无害也。子臣,可以免。(子虽富,礼恭不失臣礼。)富而能臣,必免於难;戍也骄,(戌子之才,公救戌也。)其亡乎。"

  又曰: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於其庭。郑人恶而杀之。

  《论语》曰: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又曰: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冉有名也。季氏富矣,而求聚民财以增之。)

  又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又曰: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

  又曰:富而无骄易。

  又曰:富而好礼。

下一页

上一篇: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一

下一篇: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