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兵部·卷七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5:22:20

  又曰:纣囚西伯於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地,以请除炮烙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征伐。

  又曰:《周本纪》曰:"纣嬖妾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

  又曰: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汉书·刑法志》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朴。

  《后汉书·郭躬传》曰: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议者皆然固奏。躬独曰:"于法,彭得斩之。"帝曰:"毕征校尉一统於督,彭既无斧钺,何得专杀人乎?"躬对曰:"一统于督者谓在部曲也,今彭专军别将,有异於此。兵事呼吸不容先关督帅,且汉制棨戟即为斧钺,於法不合罪。"帝从躬之议。

  《吴志·陆逊传》曰:逊假节钺为大督,逆曹休,斩获万馀。

  《吴录》曰:假陆逊黄钺,吴主亲执鞭以见之。

  《晋书·天文志》曰: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也。

  又曰:参十星。一曰参伐,一曰大展,一曰天市,一曰鈇钺,主斩刈。

  又曰:青龙三年六月丁未,镇星犯井钺。占曰:"为兵气也。"

  又曰: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井钺。占曰:"并有兵事。"

  《唐书》曰:天宝中制黄钺。古来以金为饰金者应五行之数,有肃杀之威。去金称黄,理合未当。其钺宜改为金钺,副钺威武之义焉。

  《司马法》曰:夏执玄钺。

  崔豹《古今舆服注》曰:玄钺,诸公主得建之。武王以黄钺斩纣,故王者以为戒。太公以玄钺斩妲己,故妇人以为戒。

  《博物志》曰:武王伐纣,渡河,大风波。武王操钺秉麾麾之,风波立济。

  《正部》曰:奔逃之士,不避斧钺。

  张平子《西京赋》曰:於是,蚩尤秉钺,奋鬛被般,禁御不若,以知神奸。

  张平子《东京赋》曰:总轻武於后陈,奏丽鼓之嘈囐。戎士介而扬挥,载金钲而建黄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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